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网上相约旅游 事故发生如何担责?

发布时间:2020-09-30 10:11:39

阅读量:11183

  


导读

  通过网络交友平台相约开展的户外自助游活动,参与人之间相互平等,不具有管理或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自助、自我管理的关系,形成一个临时性、松散性的团队,各行为人之间具有相互照顾和注意义务,但此种义务是有限的,各参与者均应对自身的安全承担最高注意义务。

  裁判要旨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案情简介

  一、原告丁培安、钟润英诉称,二原告系夫妻关系,系受害者丁玖洪之父母。2013年8月15日,被告吴秋君相约受害者丁玖洪、曾珍和其余被告一行13人于2013年8月17日到都江堰市虹口乡旅游。后由被告吴秋君购买了啤酒、白酒和用于烧烤的相关食材,一行13人便于当日先后抵达虹口乡,并在位于虹口乡的夏府鱼庄定了5间房间。

  二、当日晚上6时,一行人便开始就餐,期间相互对受害者丁玖洪进行劝酒、灌酒。在受害者丁玖洪、曾珍下河洗脚未归的情况下,聚会结束,除被告朱海安入住帐篷外,其余10人均入住夏府鱼庄的房间休息。次日6时许,被告发现丁玖洪和曾珍不在帐篷内,至当日中午仍不见踪影,才向派出所报案。直至2013年8月22日发现受害者丁玖洪和曾珍的尸体,经法医确认二人均死于意外溺水。

  三、为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1、被告吴秋君、徐华根、张云虎、朱海安、徐生跃、张同生、肖卫东、陈聪、刘秀庆、景丽、廖双梅向二原告赔礼道歉;2、赔偿二原告丧葬费17937元、死亡赔偿金40614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2100元、交通费1500元、住宿费1400元,合计479077元。上述费用首先由被告吴秋君、张云虎、徐华根、景丽连带赔偿30%,剩余70%由除被告曾少良、李洪英外的全部被告连带承担;3、本案诉讼费由除曾少良、李洪英外的其余被告承担。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对受害者丁玖洪的死亡,同去旅游的参与者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1、关于“成都旅游交友群”群主,是否存在管理责任,是否具有安全保障义务。群主,是网络常用语,即群的主人,是群的创建者,并负责群的管理,对入群的人员进行严格过滤,发布群的公告信息,组织群内活动等。本案中,被告吴秋君虽作为“成都旅游交友群”的群主,发布了“周六去虹口,烧烤玩水,晚上吃三文鱼喝酒,第二天漂流摘猕猴桃。费用AA。联系人电话。木偶周六下午2点。茶店子客运站集合”的帖子,事后也是由吴秋君先行购买的旅游用相关酒水等物品,但从QQ聊天记录和该帖子的内容上以及其后各参与者的实际行动上来看,吴秋君与其群内成员均不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每个活动成员都具有独立的意志,随意性较强,团体较为松散,没有形成具体的纪律规则,吴秋君本人主观上也没有组织和管理的打算,且在费用上也是为AA制,即无盈利。故原告方主张应由“成都旅游交友网”的群主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不成立。

  2、饮酒是否是导致两受害者死亡的原因。原告主张饮酒是导致两受害者死亡的原因,对此本院认为,法律对饮酒这一行为没有禁止性规定,本案所涉及的各参与者存在共同饮酒行为,但聚餐饮酒是社会人际关系常态,也是沟通、交流、增进感情的一种方式。且饮酒各行为人均系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受害者丁玖洪死后也未进行法医学死亡原因的检验,根据都江堰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的(都)公(物)鉴(法)字(2013)19号法医学尸表检验意见书显示:丁玖洪系生前入水死亡可能性极大,其死亡与饮酒有无因果关系无相关机构的明确意见,原告方也未提交相关证据,本院无法确认。故本院对原告要求同行各被告人因饮酒导致受害者死亡的主张不予支持。

  3、各被告人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救助和照顾义务。活动中各参与者结伴而行,形成临时性团队,即应具有互助的义务。本案中,原告主张一同参与本次活动的各被告人在发现两受害人失踪数小时后才报案,延误了最佳救助时机,且在受害人丁玖洪、曾珍下河洗脚未归的情况下未尽到照顾义务,是导致两受害人死亡的原因。本院认为,两受害者系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失踪地方也无刑事犯罪痕迹,各被告人在发现两受害人失踪后,也采取了打电话、询问等各项措施,在寻找无果的情况下,于当日下午13时15分至当地派出所报案,符合一般人的注意义务,已尽到了必要的救助义务。而对于原告方主张受害人丁玖洪、曾珍下河洗脚的事实,因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故本院对原告主张同行各被告人未及时尽到救助、照顾义务的主张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来自:仟律网

203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网上相约旅游 事 刑事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培训班不退费向谁投诉

培训班不退费向哪里投诉?

1、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2、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

时间:2022-06-09 13:48

1290次阅读

商家口头承诺有没有法律效力

商家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商家口头承诺亦具有法律效力,应全面履行。《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 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商家作出...

时间:2022-06-09 11:11

708次阅读

房屋抵押权能否优于其他优先权受偿

房屋抵押权可以优于其他优先权受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4 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依据上述规定...

时间:2022-06-09 11:02

891次阅读

职业打假人是否是敲诈

职业打假人构成敲诈吗?

职业打假人常常在这几个方面进行投诉和赔偿。1.广告、宣传问题。如广告中包含最佳、最高级等广告中不得使用的极限词,广告、宣传语句、文案中存在欺诈行为等。2.无经营资质或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如未取得相应的...

时间:2022-06-08 11:44

1145次阅读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怎么赔偿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怎么赔偿?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要结合伤情,看骨折是否构成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具体数额。 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后续治疗费...

时间:2022-06-07 15:29

650次阅读

王玲玲律师

王玲玲律师

离婚、债权债务、合同、刑事、交通事故…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夫妻一方出轨导致离婚,另一方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最高院答复:《关于统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标准建议的提案》明确了!湖南交通事故损害将这样赔偿计算烟草诉讼案:美国历史上经历五十年的官司烟草公司最终赔偿3685亿美元损害公司利益纠纷12条裁判规则​好意帮忙载人,出事故了司机也要担责?民法典这样明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被扶养人范围如何界定?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可诉请法院撤销该协议经济补偿与赔偿金五个常见实务问题及适用条件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民法典中离婚损害赔偿“其他重大过错”的认定大四毕业生贷款9万整容惹上艾滋,什么样的美容机构是正规的?男子迷倒14名女子发生关系,受害人:仅愿意清醒的状态下发生关系【律师解读】人身损害赔偿的13个项目​最新案例:​以口交方式对被害人实施猥亵并致阴茎皮肤损伤如何定性被人陷害和尸体发生关系,该判强奸罪还是侮辱尸体罪?彭宇案成为过去,《民法典》重新定义见义勇为,遇到老人放心扶?云南西双版纳偷渡快艇出事故,失踪9人均为中国籍好心喂养的流浪狗不慎咬伤了人,好心人却被告上法庭,冤不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流程及注意事项阴道撕裂,阴茎折断属于什么伤?有何法律后果?河南郑州1患者刺伤2名医生,知情人透露:医生恐无法再做手术家庭暴力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如何认定榜样:湖南公交车男生欺负女孩,“红领巾”男孩挺身而出说法|配偶出轨能否请求损害赔偿?100多人将西安某批发市场20家商店洗劫一空,对面就是派出所杨紫名誉案:被告伪造重要证据,最后被罚10万,当堂大哭人民法院报:非法定人格权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错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导致的损害赔偿,法院如何认定?趁同学聚会强奸女同学,致其自杀,男子是否对女同学的死负责?【裁判实例】非典型雇佣或承揽关系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最高院会议纪要: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损失如何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非典型雇佣或承揽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校园人身损害事故怎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