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打开微信朋友圈,铺天盖地都是“朋友”发布的商品广告,护肤品、服饰、食物、生活用品等应有尽有。朋友圈购物往往以对朋友的信任作为背书,“朋友卖的东西还能有假嘛!”这是选择朋友圈消费者的普遍心理。
可是,事情不是这样的,最近越来越多的朋友圈购物出现质量问题。想维权都没有正规的发票,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听60位律师为你详细讲解——
微商跟微商不一样,适用的法律也不一样。 赵永博律师——重庆博一律师事务所 微商分两种,一种是经过微信认证提供资料,交质保金、开通微信支付,通过微店购物更有保证,发生质量问题可以退换货或者退款。 另一种是没有经过微信审核,只是申请微信号,添加好友,发朋友圈就开始做生意。这种很难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没有经营者主体资格,既不属于经营者也不属于第三方购物平台,工商难以取证。 赵亚旋律师——山东泉沣律师事务所 朋友圈购物遇到质量问题,因为卖方主体的不同,维权的方式也应该区别对待。 现在有很多有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通过微信销售商品,对于他们来说,微信只不过是他们在传统销售方式之外的一种销售途径,实质仍然是销售行为。当消费者维权时可持发票、聊天记录等,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个人通过自己的朋友圈发生交易因交易对象为特定的个人,属于私人之间的交易,并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范围。当通过这种方式购物进行维权的,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主张。 朋友圈购物还要提防虚假广告宣传。 朋友圈购物之所以会发生那么多质量问题,还跟虚假广告宣传有关。各种看似真实的“买家秀”、“卖家秀”不停地刷屏,很容易令人“心动”。 梁洪娟律师——泰宏律师事务所 朋友圈商品信息广告同实体的广告一样也需要遵守广告法的规定,也就是微商中广告的发布者要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维权: 一是:产品质量不存在问题,广告内容失实存在片面、夸大有所倾向性的,造成误导等,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权,到工商部门投诉。 二是:质量本身就有问题,广告没问题,消费者可以将产品交由质量鉴定部门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行处置,这个时候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都需要付法律责任。 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很多时候,从朋友圈买东西都是直接微信转账,根本没有发票或者其他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如果不能,我们该怎么办? 张硕律师——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 没有发票或者收据可以,但是只有聊天记录是不可以的,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要有聊天记录还要有转账凭证、快递物流信息等证据,证明之前发生过买卖关系。 如果买的是食品的话可以通过食品安全法来维权。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要承担10倍的赔偿责任。 郭能斌律师——陕西腾浩律师事务所 要收集证明卖方真实身份的证据、买卖关系成立的证据、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据,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权利,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证据不全,可以根据商品的生产厂家,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生产厂家进行产品质量维权。 除了吃哑巴亏,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朋友卖的东西,大家都是熟人,他还能骗我吗?”购买熟人代购或者自产自销的东西,是因为信任。但是现实中质量问题最多的商品就是从熟人那里买来的。很多人会碍于关系和面子自己忍受,不会声讨和追责。可是,作为正当的权益,除了除了吃哑巴亏,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郭艳青律师——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现在做微商的很多,卖的产品也是五花八门,质量堪忧。出现问题是很常见的。 第一、先明确这个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可以打微信的客服电话,微信绑定银行卡等都是实名认证的。 第二、去当地的质检局、公安局进行质量鉴定,如果真的有质量问题,向这两个部门投诉。 第三、对重要的聊天记录进行收藏,即使对方把你删除了,你这个聊天记录还是可以保留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审核是很严格的,比如必须是本人姓名、本人照片。经济条件还可以的话,可以去公证机关申请证据保全。 朋友圈的私人交易到底该不该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温俊斌律师——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 建议和微信的客服进行联系,通过客服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出台了司法解释,对于从朋友圈购买货物有质量问题不受消法的保护。 但是,你们之间存在合同,可以起诉对方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退换责任,进行维权。 张超律师——贵州名城(金沙)律师事务所 对于朋友圈购买的商品,即使出了问题,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认为是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但是在微信购物的过程中,卖东西的人以营业为目的从事大量商品销售的行为,属于经营者的范畴,应该受到消法的保护。
来源:法妞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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