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意外身故出险赔付金额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2-04-13 11:30:01

阅读量:17291


  基本案情

  投保人张XX,于2012年4月25日在XX人寿保险公司投保“全家福”卡单,被保险人为张XX及其家人等共5人,身故受益人为被保险人身故时生存的配偶、父母、子女,一般意外伤害或全残保障保险金额共计60000元,保单生效后不久。 张XX在工厂工作时意外摔伤死亡。 后,受益人起诉保险公司, 要求赔偿60000元保险金。

  保险公司答辩称,张XX的保单是保险整体保额是60000元,但被保险人是五个人,保单应是五个人平分保额。所以,张XX的受益最大金额为保额的20%,应为12000元。

  审理本案的法院认为 ,本案争议所涉及的保险险种为“全家福卡”。 XX人寿保险公司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出示证据证明了保险卡配套的保险封套上投保须知上已载明,“每位被保险人的人均基本保险金额=本保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参加本保险的家庭成员人数”。该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60000元,投保人为上述包含自己在内的五个人投保,则每个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应该为12000元。不仅如此,张XX妻子等人提交的保险抄单也明确显示每一位被保险人保险份额为1/5,基本保险金额也应为12000元。不能将XX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解读为“一位被保险人出险,对所有被保险人的均进行赔偿”。法院最后判决:保险公司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张XX妻子等五人各2400元。

  律师评析:

  我认为这个案件中,保险公司的很多业务操作行为存在一些缺陷,结果导致了很多不理解。

  单纯从字面意义上说,所谓保险金额6万元,可能会存在三种含义:

  1、每一个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均为6万元,可计算5次;

  2、每一个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均为6万元,但是只能计算一次,谁先出险算谁的,出险理赔完毕,保险合同终止;

  3、整个保险单的保险金额6万元,每一个被保险人等分。

  裁判要旨中称“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本案中,受益人对于超出保险金额之外部分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这个话对前述第一种情形适用,因为在第一种情形下,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实质上成了30万元,这显然不合理。

  但是前述第二种、第三种情形,实际上保险金额都是6万元,因此这个裁判要旨并没有说到问题关键。

  我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第十八条规定:“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从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推论出如下几个规则:

  1、保险金额及支付办法,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基本条款,必须在保险合同中体现,即必须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2、如果使用格式条款,则保险人在投保阶段就存在说明义务,因此保险金额及支付方式,必须在投保阶段就应该在保险合同中体现,而不能在投保完成后才体现出来。

  3、保险金额及支付方式,作为保险合同的重要条款,必须存在双方约定、协商、接受的过程,方能成立,方得以在保险单中体现。

  4、如果仅仅在保险单中体现保险金额及支付方式,却没有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的过程,也没有对保险合同进行说明的证据,则保险金额及支付方式实际上等同于没有约定。一旦对该内容产生争议,则必须要本着有利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原则进行理解与处理。 本案中,这个“全家福”保险,各个被保险人实际上是互为被保险人、互为受益人。本案法院审理中认为“XX人寿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赔偿金额,以合同约定的最高保险金额为限”,这个认识是对的。然而,合同约定的最高保险金额是6万元没错,可是支付方式呢?到底是每个被保险人均为6万元,第一个人出险后就终止合同?还是每个人1.2万元保险金额呢?这就迷惑了。

  裁判的依据是两个,一是“保险卡配套的保险封套上投保须知上已载明”、二是“张XX妻子等人提交的保险抄单”。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在保险合同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上均没有关于保险金额或者保险金额支付方式的规定,甚至于保险公司可能根本就没有将保险合同条款交给过投保人,投保人也可能根本没有填写过投保单。即双方缺乏对保险合同进行议定的过程,如何理解保险金额以及支付方式?这就成了一个问题。

  从案件情况看,所谓“保险卡配套的保险封套”其实就是“激活卡单封皮”,也就是保险合同成立后,激活保险合同,实质上是附期限使得保险合同生效的一种意思表示,这个时候,保险合同已经成立,投保过程已经完结,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再来约定保险合同内容了。即,保险金额及支付方式,不可能也不应该在这个资料中体现出来。这些的所谓规定、载明等等,均无法律效力。

  而所谓“保险抄单”,实际上是保险公司内部的电子数据,通常仅仅记录保险单的一些基本数据,并不显示投保过程及保险合同条款内容,不显示具体权利义务关系。这是保险公司的单方面记录,对受益人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所以本案中,虽然对于保险金额可以确定,然而保险金额的支付方式却是没有约定、缺乏依据的。

  因此,得出本案判决的结论是比较牵强的。

来自:仟律网

1209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意外身故出险赔付 刑事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培训班不退费向谁投诉

培训班不退费向哪里投诉?

1、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2、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

时间:2022-06-09 13:48

1273次阅读

商家口头承诺有没有法律效力

商家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商家口头承诺亦具有法律效力,应全面履行。《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 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商家作出...

时间:2022-06-09 11:11

703次阅读

房屋抵押权能否优于其他优先权受偿

房屋抵押权可以优于其他优先权受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4 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依据上述规定...

时间:2022-06-09 11:02

883次阅读

职业打假人是否是敲诈

职业打假人构成敲诈吗?

职业打假人常常在这几个方面进行投诉和赔偿。1.广告、宣传问题。如广告中包含最佳、最高级等广告中不得使用的极限词,广告、宣传语句、文案中存在欺诈行为等。2.无经营资质或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如未取得相应的...

时间:2022-06-08 11:44

1135次阅读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怎么赔偿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怎么赔偿?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要结合伤情,看骨折是否构成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具体数额。 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后续治疗费...

时间:2022-06-07 15:29

643次阅读

周建虎

周建虎

合同纠纷;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关系管理;企业法律顾问。…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夫妻一方出轨导致离婚,另一方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最高院答复:《关于统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标准建议的提案》明确了!湖南交通事故损害将这样赔偿计算烟草诉讼案:美国历史上经历五十年的官司烟草公司最终赔偿3685亿美元损害公司利益纠纷12条裁判规则​好意帮忙载人,出事故了司机也要担责?民法典这样明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被扶养人范围如何界定?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可诉请法院撤销该协议不同程度的人体损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经济补偿与赔偿金五个常见实务问题及适用条件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民法典中离婚损害赔偿“其他重大过错”的认定大四毕业生贷款9万整容惹上艾滋,什么样的美容机构是正规的?男子迷倒14名女子发生关系,受害人:仅愿意清醒的状态下发生关系【律师解读】人身损害赔偿的13个项目​最新案例:​以口交方式对被害人实施猥亵并致阴茎皮肤损伤如何定性被人陷害和尸体发生关系,该判强奸罪还是侮辱尸体罪?彭宇案成为过去,《民法典》重新定义见义勇为,遇到老人放心扶?云南西双版纳偷渡快艇出事故,失踪9人均为中国籍好心喂养的流浪狗不慎咬伤了人,好心人却被告上法庭,冤不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流程及注意事项阴道撕裂,阴茎折断属于什么伤?有何法律后果?河南郑州1患者刺伤2名医生,知情人透露:医生恐无法再做手术家庭暴力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如何认定榜样:湖南公交车男生欺负女孩,“红领巾”男孩挺身而出说法|配偶出轨能否请求损害赔偿?100多人将西安某批发市场20家商店洗劫一空,对面就是派出所杨紫名誉案:被告伪造重要证据,最后被罚10万,当堂大哭人民法院报:非法定人格权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错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导致的损害赔偿,法院如何认定?趁同学聚会强奸女同学,致其自杀,男子是否对女同学的死负责?【裁判实例】非典型雇佣或承揽关系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最高院会议纪要: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损失如何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非典型雇佣或承揽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