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一句"警察来了"致赌客坠楼身亡遭索赔52万,判决书再现经典!

发布时间:2017-03-09 10:54:54

阅读量:30639

1.png

去年广东顺德发生一起案件:张某等人在一间出租屋内赌博时遇公安部门执法,赌场望风人员一句“警察来了”吓得张某慌不择路,从楼顶坠亡。事后,张某的父母和妻儿将开设赌场的三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2万余元。


案件发生后,网上形成泾渭分明的两种态度:


一种认为张某自己“不作就不会死”,怨不得别人,更别提索赔;


另一种则认为如果不是这一声“警察来了”,张某不会惊慌失措以致坠楼。


3月1日这一案件已经宣判。法院判决原告败诉:避免违法犯罪者误认“逃避执法可获得补偿”


这份编号为“(2016)粤0606民初9446号”的“张某等与杨某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上看到,法院并未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书中说明:“张某的死亡令人惋惜,但逃避执法的行为不能得到鼓励和支持。”


张长松、贺补伢等与杨成良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粤0606民初9446号


原告:张长松,男,1933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监利县。


原告:贺补伢,女,1931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监利县。


原告:闵红兰,女,1973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监利县。


原告:张旋,男,1995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监利县。


四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国强,广东显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杨成良,男,1972年1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省广安市。


被告:毛朝容,女,1972年7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省武胜县。


被告:蒋贵林,男,1973年8月1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省武胜县。


三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冯国良,广东沛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长松、贺补伢、闵红兰、张旋诉被告杨成良、毛朝容、蒋贵林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6年11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闵红兰、张旋及四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国强,被告杨成良、蒋贵林及三被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冯国良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三被告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458399.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丧葬费16197.55元,以上合计524579.05元;二、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三被告均系从事开设赌场违法活动的人员,2016年1月19日,死者张某接受被告邀约,前往佛山市顺德区荷村一出租房内进行赌博活动。赌博过程中,三被告雇佣的望风人员发现有警察过来查处赌博违法行为,于是大喊“警察来了”,见此情形,所有参与赌博活动的人员均四散而逃,张某等人逃至楼顶,其中张某不幸坠楼,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告张长松、贺补伢分别系张某父母,闵红兰系张某妻子,张旋系张某的儿子。事发后,经原告代理人与三被告家属协商,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原告认为,坠楼事故系三被告组织违法活动而引发,在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被告雇佣的望风人员大声喊叫,导致张某处于危险的境地,促成了事故的发生。因此,原告认为,死者固然具有一定过错,但三被告对事故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三被告应连带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张某在佛山市顺德区经商多年,应按城镇标准计算赔偿。


三被告辩称,一、2016年1月19日晚,张某主动并带同罗海峰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南便街二巷4号出租屋参与赌博,适逢公安民警到场执法抓赌,张某为身避执法部门的抓捕及处罚选择走上四楼拦河最终导致自身坠地受伤死亡,在法律上应认为是违法者的非理性选择,其后果理应由行为人张某自行负责,与三被告开设赌场的行为没有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三被告对此应承担赔偿责任。二、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自己逃到高处可能导致的损害后果,但其仍然放任结果的发生,其自身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故其坠楼之责应由其自行承担,而且三被告当时并不在四楼现场,没有证据表明其爬上空调或拦河以致坠地,是被告怂恿或胁迫的,故该损害后果不应由三被告承担。三、三被告在涉案事件中虽存在开设赌场的违法犯罪行为,但该行为的违法性在于侵犯了相关法律规范所确定的社会管理秩序,该行为与张某死亡结果发生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三被告依法无需对张某的死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诉讼中,原被告对(2016)粤0606刑初1563号刑事判决书及2016年2月10日乐从派出所出具的说明所陈述的事实均无异议,本院予以采纳。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一、被告应否赔偿原告;二、被告应否补偿原告。就上述争议焦点,分析如下:


一、被告应否赔偿原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为侵权纠纷,依据案情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被告是否存在过错是确定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赔偿的依据。原告认为由于“被告雇佣的望风人员大声喊叫,导致张某处于危险的境地,促成了事故的发生”,从而认为被告存在过错。以下就被告是否存在过错分析如下:


首先,经营者的安全保障责任不及于经营场所以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三被告开设赌场已为生效判决所认定,三被告为赌场的经营者,被告则为赌博活动的参与者。赌博活动是违法行为,张某参与赌博虽然违法,但其人身安全仍然受到法律保护。赌博地点位于2楼203房,而张某坠楼地点依现证据分析在五楼西北面的围栏。五楼为公共空间,张某坠楼时已不在赌场的范围内。张某坠楼时已离开赌场,三被告虽为赌场经营者,但其对赌客的安全保护范围并不及于赌场以外公共空间。张某在赌场以外死亡,不能适用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保障义务规定。


其次,“望风人员大声喊叫”没有使张某处于危险境地。


“望风人员大声喊叫”时,张某是意识到警察的到来,故而逃跑。公安机关执法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力,任何公民应该配合,故警察的到来执法并不构成对张某的人身危害。依法张某应在原地等待,配合公安机关的执法。众所周知参与赌博是违法行为,张某自参加赌博时起,已处于违法过程之中,其受到法律处罚的风险即已存在。该风险并不因“望风人员大声喊叫”而增加或减少。出租屋内居住大量的人员,但没有参与赌博的人员,听到“望风人员大声喊叫”并不会产生逃跑的意愿。由此可见,“望风人员大声喊叫”并不是张某逃跑的原因,张某逃跑是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


再次,危险产生是张某自主选择结果。


张某听到“望风人员大声喊叫”选择逃跑并非因三被告开设的赌场违法,而是其企图逃避公安机关追究其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张某选择逃跑是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在听到“望风人员大声喊叫”后,参与赌博的多人中有选择原地等待的,也有选择跑至五楼的。在走上五楼的多人中,只有张某踏上空调、围栏。由此可见,在当时的环境下,是否离开赌场,是否走上五楼,是否踏上空调和围栏均为个人选择,未有受到外力胁迫。张某如何从五楼坠落,现有证据没有反映。但张某离开赌场,踏上空调、围栏为其自主行为。张某置身围栏的危险境地并非由于听到“望风人员大声喊叫”,而是其为逃避法律责任而作出的个人选择。


综上,张某的死亡与三被告开设赌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三被告不存在因过错而导致张某的死亡。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二、被告应否补偿原告。


张某坠楼受伤死亡与其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相关。其死亡虽然令人惋惜,但其逃避执法的行为不能得到鼓励和支持。张某明知公安机关执法,仍采取激烈的方式逃避,不但增加了执法的难度,还增加了自身的危险。本案中不能适用公平原则或其他民事原则酌情给予原告补偿,避免给违法犯罪分子传达错误的信息,使其错误认为逃避执法可获得补偿。


综上所述,原告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张长松、贺补伢、闵红兰、张旋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122.89元,由原告张长松、贺补伢、闵红兰、张旋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岑文豪


人民陪审员  张 静


人民陪审员  黄 琰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胡嘉琪

来源 / 法务之家(law114-com-cn)

来自:仟律网

3741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刑事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培训班不退费向谁投诉

培训班不退费向哪里投诉?

1、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2、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

时间:2022-06-09 13:48

1273次阅读

商家口头承诺有没有法律效力

商家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商家口头承诺亦具有法律效力,应全面履行。《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 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商家作出...

时间:2022-06-09 11:11

702次阅读

房屋抵押权能否优于其他优先权受偿

房屋抵押权可以优于其他优先权受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4 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依据上述规定...

时间:2022-06-09 11:02

882次阅读

职业打假人是否是敲诈

职业打假人构成敲诈吗?

职业打假人常常在这几个方面进行投诉和赔偿。1.广告、宣传问题。如广告中包含最佳、最高级等广告中不得使用的极限词,广告、宣传语句、文案中存在欺诈行为等。2.无经营资质或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如未取得相应的...

时间:2022-06-08 11:44

1134次阅读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怎么赔偿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怎么赔偿?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要结合伤情,看骨折是否构成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具体数额。 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后续治疗费...

时间:2022-06-07 15:29

642次阅读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商品房集团诉讼、企业拆迁、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不动产买卖、分家析产与继承、婚姻与房产、房屋征收与拆迁、物业纠纷、业委会等涉及房、地相关业务…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夫妻一方出轨导致离婚,另一方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最高院答复:《关于统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标准建议的提案》明确了!湖南交通事故损害将这样赔偿计算烟草诉讼案:美国历史上经历五十年的官司烟草公司最终赔偿3685亿美元损害公司利益纠纷12条裁判规则​好意帮忙载人,出事故了司机也要担责?民法典这样明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被扶养人范围如何界定?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可诉请法院撤销该协议不同程度的人体损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经济补偿与赔偿金五个常见实务问题及适用条件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民法典中离婚损害赔偿“其他重大过错”的认定大四毕业生贷款9万整容惹上艾滋,什么样的美容机构是正规的?男子迷倒14名女子发生关系,受害人:仅愿意清醒的状态下发生关系【律师解读】人身损害赔偿的13个项目​最新案例:​以口交方式对被害人实施猥亵并致阴茎皮肤损伤如何定性被人陷害和尸体发生关系,该判强奸罪还是侮辱尸体罪?彭宇案成为过去,《民法典》重新定义见义勇为,遇到老人放心扶?云南西双版纳偷渡快艇出事故,失踪9人均为中国籍好心喂养的流浪狗不慎咬伤了人,好心人却被告上法庭,冤不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流程及注意事项阴道撕裂,阴茎折断属于什么伤?有何法律后果?河南郑州1患者刺伤2名医生,知情人透露:医生恐无法再做手术家庭暴力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如何认定榜样:湖南公交车男生欺负女孩,“红领巾”男孩挺身而出说法|配偶出轨能否请求损害赔偿?100多人将西安某批发市场20家商店洗劫一空,对面就是派出所杨紫名誉案:被告伪造重要证据,最后被罚10万,当堂大哭人民法院报:非法定人格权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错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导致的损害赔偿,法院如何认定?趁同学聚会强奸女同学,致其自杀,男子是否对女同学的死负责?【裁判实例】非典型雇佣或承揽关系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最高院会议纪要: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损失如何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非典型雇佣或承揽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