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民间个人借贷合同范本!(专业律师起草,2017年最新)

发布时间:2017-05-16 16:24:55

阅读量:30112

来源 / 法眼看企业

导读:本文刊登的民间借贷借款合同范本为专业律师起草,条款严谨、内容详略得当,赶紧对照一下把你现在的合同修改一下吧!今天刊发的为借款人为个人时的范本。



借款合同(个人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                     日起至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 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5.1 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日, 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还款日为每月      日。


第六条 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条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 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 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  】%/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二十六条 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第二十七条 双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27.1 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7.2 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27.3 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27.4 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7.5 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7.6 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字):

 

签订时间:                     

                        

 签约地点:              区 



来自:仟律网

3158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民间个人借贷民间个人借贷合同民间借贷合同模板2017民间个人 银行纠纷担保纠纷刑事辩护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是什么时间开始的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是什么时间开始的?

土地使用税起征时间会根据登记时间或交付日期等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

时间:2022-06-09 13:41

1303次阅读

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吗

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吗?

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

时间:2022-06-09 10:41

836次阅读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如果对方是正规平台还好,如果非正规,建议及早收手。网上贷款如果还不起,将会承担高额逾期费用。 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

时间:2022-06-09 10:21

915次阅读

业主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暖合同可拒缴供暖费吗

业主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暖合同可拒缴供暖费

供热单位虽然并未与业主签订书面的供暖合同,但事实履行了供热义务。 供热单位已经向业主供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采暖期的,将业主与供热单位之间视为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 因此,业主以与供热单位未签...

时间:2022-06-09 10:20

1647次阅读

经营者能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吗

经营者能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吗?

经营者能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但是有前提条件,而且不能损害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守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

时间:2022-06-08 11:06

620次阅读

孙浩律师

孙浩律师

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强制执行及执行异议、房屋买卖、婚姻家庭等 …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广西一男子花117万给准儿媳买编制被骗,警方最终抓获罪犯最高院经典判决:银行因虚假承诺“续贷”,骗取过桥方资金,需要依法赔偿过桥方本金及利息损失!!!这种“熊猫银币”项目你投资了吗?小心有诈!遭遇理财“飞单”,我的损失谁来赔?房贷转经营贷,馅饼还是陷阱?擅自改变贷款用途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宽限90天!暂缓纳入失信名单,让困难企业“喘口气”不良征信记录超五年未消除,银行是否要承担责任?最高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公告违反《处置公告管理办法》的可能导致转让无效最高法院:上市公司作出差额补足协议,但未依监管规则进行披露,如何认定协议效力?法官总结:财产保全执行案件的办理思路和执行要点国务院:5月1日起,非法集资的损失,参与人自行承担!涉嫌非法集资1395亿!资金用于收购上市公司、炒股、买房……红岭创投18人被移送起诉六大行地产不良贷款增400亿,招行自曝踩雷华夏幸福和恒大,平安入坑54亿宝能城最高法院: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将构成名誉侵权(附十大人格权典型案例)​最高院民一庭:​即使夫妻一方个人投资的独资企业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该企业所负债务亦应由投资一方以个人财产承担银行不良资产包转让潜规则那些事儿首例!个税汇算,被查!补税+罚款5万多!税务局紧急提醒!今天起,严查开始!起诉时不知对方名下多少银行账户?最高院:申请保全时可同时请求查询财产!以案说法:高额回报?!小心非法集资陷阱!“个人存取款超5万元要登记”?中国人民银行连夜公告:暂不施行!为什么你所知道的“1%股权控股100%的模式”都是在收智商税最高院:​作为个体工商户的被告在判决前注销,而法院仍判令其承担责任的,二审应否发回重审或改判如何做好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重磅 |《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起草人征集审核中私募干货|私募法律意见书实操难点及解决方案江苏爆发的两起银行使用客户上亿巨额资金质押签票案@再次重温《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潜在洗钱风险及防范措施浅析(2014)》银行行长贪40亿被判13年:为移民让妻子和老外假结婚,6年给老外生3孩!继承的房屋再转让,如何征税?看官方权威解答委托贷款之委托人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讨惊天大案!储户不知情,28亿存款在渤海银行南京分行遭“质押担保”并被强行划扣!最高法:单位失信,不得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名单弟弟代办房屋抵押将抵押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债权人主张优先受偿权被驳回自杀式举报?!私募大V叶飞被抓法院终审:金融机构借款不适用民间借贷4倍LPR约束!无论采用形式还是实质审查标准,都应依据账户名称认定银行账户内存款的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