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以案说法:高额回报?!小心非法集资陷阱!

发布时间:2022-03-09 16:47:44

阅读量:18625


成立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宣传虚假的

“银行承兑汇票”投资项目,

签订《合伙协议》约定购买

合伙份额、期限、预期收益率……

近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法分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为投资者敲响警钟。



2014年12月,被告人高某注册成立青岛汇利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并实际负责经营。2017年8月,被告人高某又注册成立青岛汇利盈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并实际负责经营。2015年至2019年6月,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马某某为业务副总、被告人王某为崂山业务团队经理、被告人邢某为大客户经理的吸收公众存款团伙,以“汇利盈”的名义,通过发放宣传单页、广场舞宣传、组织采摘活动、业务员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宣传公司虚假“银行承兑汇票”投资项目,并与他人签订《青岛汇利盈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青岛汇利盈玖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购买合伙份额及68天至12个月的期限、6.5%-15%的预期收益率。汇利盈公司以吸收资金量向业务员、大客户经理、团队经理、业务副总等人按比例发放提成奖金,并以吸收的资金支付购买车辆、房产、对外投资、员工工资、提成奖金、客户投资本息等。截止2019年6月案发,以被告人高某为首的四人犯罪团伙在崂山区吸收近150人资金共5000余万元,实际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28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马某某、王某、邢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高某等四人七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0至10万元不等罚金;责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退赔款项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法官说法

此类案件存在涉案金额巨大、参与集资人数众多、跨区域犯罪等特点,侦破案件和收集证据难度大,且侵害对象一般是中老年人,尤其以60岁以上的老年人居多,此类人群防范意识较低,容易上当受骗。

为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法官提示:


1.警惕利用亲情、友情等诱骗非法集资。不法分子不惜利用亲情、友情等熟人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扩大群体影响力。


2.警惕打着投资的旗号,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通过开设讲座、组织聚餐、旅游等活动进行宣传,笼络人心。


3.警惕不法分子营造的假象。不法分子往往通过大量招聘工作人员,租用繁华地段的高档写字楼,甚至开设多个分部,营造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假象。


4.警惕高息诱饵。不法分子以每月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随着利息负担越来越重,后续资金难以还本付息,最终造成集资参与者重大经济损失。

公众在投资时一定要谨慎行事,擦亮双眼,提高警惕,不要被所谓“高大上”的门面及高息返现所迷惑,更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最终丢了西瓜捡芝麻。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脚踏实地获取财富才是正确的生财之道。

来源:青岛崂山法院
来自:仟律网

1435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以案说法:高额回 银行纠纷担保纠纷刑事辩护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是什么时间开始的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是什么时间开始的?

土地使用税起征时间会根据登记时间或交付日期等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

时间:2022-06-09 13:41

1293次阅读

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吗

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吗?

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

时间:2022-06-09 10:41

828次阅读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如果对方是正规平台还好,如果非正规,建议及早收手。网上贷款如果还不起,将会承担高额逾期费用。 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

时间:2022-06-09 10:21

910次阅读

业主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暖合同可拒缴供暖费吗

业主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暖合同可拒缴供暖费

供热单位虽然并未与业主签订书面的供暖合同,但事实履行了供热义务。 供热单位已经向业主供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采暖期的,将业主与供热单位之间视为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 因此,业主以与供热单位未签...

时间:2022-06-09 10:20

1640次阅读

经营者能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吗

经营者能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吗?

经营者能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但是有前提条件,而且不能损害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守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

时间:2022-06-08 11:06

612次阅读

易轶

易轶

婚姻家事、遗产继承…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广西一男子花117万给准儿媳买编制被骗,警方最终抓获罪犯最高院经典判决:银行因虚假承诺“续贷”,骗取过桥方资金,需要依法赔偿过桥方本金及利息损失!!!这种“熊猫银币”项目你投资了吗?小心有诈!遭遇理财“飞单”,我的损失谁来赔?房贷转经营贷,馅饼还是陷阱?擅自改变贷款用途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宽限90天!暂缓纳入失信名单,让困难企业“喘口气”不良征信记录超五年未消除,银行是否要承担责任?最高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公告违反《处置公告管理办法》的可能导致转让无效最高法院:上市公司作出差额补足协议,但未依监管规则进行披露,如何认定协议效力?法官总结:财产保全执行案件的办理思路和执行要点国务院:5月1日起,非法集资的损失,参与人自行承担!涉嫌非法集资1395亿!资金用于收购上市公司、炒股、买房……红岭创投18人被移送起诉六大行地产不良贷款增400亿,招行自曝踩雷华夏幸福和恒大,平安入坑54亿宝能城最高法院: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将构成名誉侵权(附十大人格权典型案例)​最高院民一庭:​即使夫妻一方个人投资的独资企业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该企业所负债务亦应由投资一方以个人财产承担银行不良资产包转让潜规则那些事儿首例!个税汇算,被查!补税+罚款5万多!税务局紧急提醒!今天起,严查开始!起诉时不知对方名下多少银行账户?最高院:申请保全时可同时请求查询财产!以案说法:高额回报?!小心非法集资陷阱!“个人存取款超5万元要登记”?中国人民银行连夜公告:暂不施行!为什么你所知道的“1%股权控股100%的模式”都是在收智商税最高院:​作为个体工商户的被告在判决前注销,而法院仍判令其承担责任的,二审应否发回重审或改判最高检已明确:此行为不以犯罪处理!两种情况不起诉(办案人注意)如何做好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重磅 |《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起草人征集审核中私募干货|私募法律意见书实操难点及解决方案江苏爆发的两起银行使用客户上亿巨额资金质押签票案@再次重温《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潜在洗钱风险及防范措施浅析(2014)》银行行长贪40亿被判13年:为移民让妻子和老外假结婚,6年给老外生3孩!继承的房屋再转让,如何征税?看官方权威解答委托贷款之委托人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讨惊天大案!储户不知情,28亿存款在渤海银行南京分行遭“质押担保”并被强行划扣!最高法:单位失信,不得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名单弟弟代办房屋抵押将抵押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债权人主张优先受偿权被驳回自杀式举报?!私募大V叶飞被抓法院终审:金融机构借款不适用民间借贷4倍LPR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