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发布时间:2021-04-22 08:48:33

阅读量:17618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一条可知,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债权人享有代位权的成立条件之一。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或存在不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显然便没有代位权一说了。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三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这是为了保护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在债务人的债权到期时,债权人才有权请求行使代位权,要求次债务人清偿。同时,从上述《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三条可知,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期也应是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之一。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二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债务人的债权是以上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时,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

(本文由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薛佳欣编辑、整理,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江滨路融武大厦七层708室)

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简介

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全面提升律所素质,连续八年获评先进集体。

1、 强大的律师阵容。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是福建省司法厅批准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总所设在福州,在福清、长乐、政和等地方均设有分所,业务范围涉及全国各地。

2、 以专业化的分工来满足客户需求。本所设立了企业法律事务部,刑事、民事法律事务部,工伤、交通事故法律事务部,房地产、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重大、疑难案件法律事务部等专业部,各部都有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负责人,带领本部门律师潜心研究学习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对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研讨,制定办案策略。逐渐形成各部规范化的办案流程,以专业化的分工来满足客户的法律需求。

3、 创建学习型的律师事务所。本所定期组织律师学习新的法律知识,不断补充、增加律师的法律知识,并经常派律师到全国各地参加各类高端的业务培训,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

4、 本所注重办案质量,对每个律师办案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控。对每个律师在日常的法律咨询、接案、办案等各个流程进行监督,并进行全方位的定期考核。做到律师办的每个案件都能让当事人满意、让当事人放心,打造福清律师业界品牌。

5、 热心公益普法事业。本所在做好业务的基础上,同时注重公益普法事业,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普法活动。

6、 本所荣誉。本所连续八年被司法行政部门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陈纪豹主任律师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本所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办案水平不断提高,影响力不断扩大,承办了许多成功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办案质量与公益事业均受到群众和当事人的肯定和好评。


来自:仟律网

2163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 合同效力合同纠纷合同法规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汽车购置税怎么算

汽车购置税怎么算?

律师解答   新车购置税=新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17%)×购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时间:2022-06-09 13:47

911次阅读

鸣笛抓拍怎么处罚

鸣笛抓拍怎么处罚?

律师解答   部分省市采取了罚款100元不扣分的做法,部分采取了罚款200元扣三分的做法,具体要咨询当地车管所。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

时间:2022-06-09 11:35

885次阅读

有吸毒史的可以换驾驶证吗

有吸毒史的可以换驾驶证吗?

律师解答   通过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

时间:2022-06-09 11:20

878次阅读

车辆车祸报废怎么办

车辆车祸报废怎么办?

律师解答   车祸事故车报废处理步骤:   第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1)汽车所有人拿着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

时间:2022-06-09 11:19

933次阅读

车扣分罚款网上能交吗

车扣分罚款网上能交吗?

律师解答   车扣分罚款可以在网上缴纳,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网上缴款须持有当地交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卡,如果当地交管部门并未开通网上缴纳罚款服务,则无法进行网上缴纳。   可以在网上缴纳的罚款包...

时间:2022-06-08 11:32

1151次阅读

陈敏律师

陈敏律师

刑事犯罪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 民间借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公司企业 侵权赔偿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 遗嘱继承…

咨询我

热门推荐

借钱看人心,为了30万损失一个真心朋友!不值最高院:一人公司应逐年进行财务审计,否则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铁军普法 | 每日学法 | 主债务人破产后保证人是否停止计息?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思路与裁判要点(类案系列)公司被悄无声息注销,未清偿的债务就“一笔勾销”了吗...欠款人都没车没房没存款,难道白花律师费?错!起诉仍有4大用处丈夫擅自借钱,妻子有没有偿还的义务?法律这样规定!这6种债权,即使有借条法院也不支持十年前借出200万,现在还能要回来么?债务人死亡,债务该由谁来承担?2020更新版: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法律依据汇编|转需收藏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情侣间转账行为是借贷还是赠与?四个典型案例帮您读懂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是否受限于4倍LPR?法院终审判决来了!征信贷款记录多久可以消除?转账≠借贷,这些证据才是关键(注意3种情形)对共有房屋登记在配偶名下并由其支配使用默认的,应推定另一方对配偶将该房抵押知情关于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的9个问题!详解股权转让中的隐性债务问题套路贷的犯罪形式很多,这几个点需要注意!​“撕毁”的欠条重现法庭,原房主“上门”要钱!法院:驳回!朋友微信借钱没打借条,怎么维权?重磅!个人破产条例要来了!欠债真的不用还了?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无效?金融|最高法院:保理合同与借款合同、让与担保的区分及效力认定​法院是否会主动审查保证期间是否届满?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起诉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民法典债权转让重大变化:不仅通知债务人,还须通知保证人!法官详解:微信截图可以当借款凭证的3个要点民法典:定金罚则适用有重大变化​|学习民法典之34分期还款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是返还借款人?还是抵充本金?法院:借条上虽未约定利息,但如果借款人连续有规律返款,应视为有息借款罗永浩自曝欠债6亿还了4亿,人民法院报:真还钱了!(欠债不还,会有什么后果?)久催不回的欠款,用什么方法7天拿回1400万?这个“偏方”你要知道!【民法典来了】新规下,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举证责任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