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超市里,有些人可能比较着急,会先喝完饮料或是吃完东西之后拿着空瓶子付款,当事人可能是孩子,也有可能是成年人。那么这种行为属不属于盗窃行为,会不会违法呢?
一家大型超市的服务员说,他们在整理货架上的商品时经常看到空了的包装。这表明并非所有人都会在喝完饮料后拿空瓶付款。喝完之后,故意不付款的现象更多一些。
拿空瓶子付款的行为客观上构成盗窃行为!
盗窃是破坏他人财产的行为。我们知道,超市中的所有物品都属于店主的财产,也就是说,店主拥有超市中的所有物品。就一瓶饮料而言,空包装本身没有价值,瓶中的饮料才是具有价值的。当购物者喝饮料时,店主失去了该瓶饮料价值的所有权,而购物者属于占有了该瓶饮料。这种占有没有得到拥有者的同意就是属于盗窃的行为。
拿空瓶子付款,主观上具有盗窃的故意!
购物者认识到自已或孩子将没付款的饮料喝下去之后,超市就失去对该瓶饮料的占有,而由自已实际占有,据此,可以认定购物者具有盗窃的故意。
但是,购物者用空瓶付款是客观上属于盗窃行为,主观上也属于盗窃的故意,但盗窃罪并未成立,因为这种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非法占有的,缺乏盗窃罪的责任要件。因此,不可能成立盗窃罪,也不是最终的盗窃行为。
仟律网提醒大家,这种行为虽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是由于其客观上有其违法性,所以超市人员有权制止这种行为。并且如果喝完之后不付款,那么就构成侵权行为,如果多次实施类似行为,或一次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
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