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祥慧在34年前被人贩子从贵州拐卖到河北,当时还怀有5个月的身孕。在卖完鸡回家时,在吃了同村的冯某祥葵花籽后,被带到了火车站。在火车站还遇到了冯某祥的妹妹,她告诉汪祥慧希望她能帮助自己。
他们在到达当地的一个村子里后,汪祥慧才知道自己被拐卖了。后来几经辗转,他们来到了河北省唐山市滦县柳庄镇的孟家裕村,最终成交的价格是4200元。后面,汪祥慧就被关在了屋里面。但他也曾向家里寄出书信,家里人也没有来营救她。在1994年结婚后,便给她换了新的身份,并改名为罗立芬。
而汪祥慧的四哥回应当时一家人还找过政府和派出所,也一直没有找到人。家人在后来收到妹妹的求助信后,又去找了派出所,派出所需要两个家人一起前往,还需要3000元的路费。当时汪祥慧的父亲凑了一千多,但丈夫家却不愿提供费用,最终没有凑齐路费,就没有前往去接汪祥慧。
汪祥慧在回到贵州老家后,又记起以往的事情。在2014年汪祥慧的儿子去找过警方,想要追究人贩子的刑事责任,但公安局回应本案已过追溯时效,不予立案。2021年汪祥慧带着儿子又回到了贵州,并向龙里警方报案,警方还是回应不予立案。而汪祥慧决定自己去寻找人贩子,但事情却不顺利。
在2022年11月龙里县公安局回应根据案件的时间以及法律,该案件是不受追溯时间限制的,是可以追究人贩子的责任。
人贩子的行为非常可耻,而拐卖妇女是违法的行为,还是承担刑事上的责任。拐卖妇女带来了社会影响是非常大的,也给他人带来了伤害。因此,对于拐卖妇女的行为要严惩。我国法律保护妇女的权益,一旦权益受损,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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