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小区公共收益归业主所有,小区内的公共利益应属于业主所得。
案例分析:
据媒体报道,某小区内电梯大堂广告和部分公共场所租赁后,公共收益资金账户所得为200万余元。
根据相关法律,利用小区公共场所产生的收益应归小区业主所有,因此,业委会决定,将此200万元返还给业主。
虽然每家只分得了200多元,但第一次见到了“回头钱”,大家还是很开心的。
法律延伸:
民法典中,专门用了17个条文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了规定,更加保障了居民的权利。
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仟律网律师总结:
民法典规定,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物业公司必须向业主定期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报告。这意味着小区内的公共收益再也不是“灰色”的,业主有权利知晓每一笔进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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