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杭州徐女士和男朋友相恋有几年了,为什么后来男朋友把徐女士告上了法庭呢?并且还要要求归还双方在恋爱期间,男方给她的96万彩礼钱,徐女士坚持恋爱期间的这些转账是俞先生主动赠予,不应归还,引发了不少争议。
案件回顾:
在俞先生和徐女士的关系中,该男子为该女子共花费了96万元。一审法院判决该女子退还86万元。其中10万元是俞先生在某些节日送给徐女士的红包。徐女士在庭审的时候说,如果不是赠与,那为什么几乎每当转账时都会有一种示爱的说法?
俞先生每次汇款时都不会说借钱,而是会加上标题并说“节日快乐”之类的。这主要是因为俞先生想保护徐女士的自尊心,不想让对方觉得自己在保养她。
在关系中,俞先生面对徐女士的要求,都会满足。俞先生说,一辆价值40万元的宝马,确实是一件礼物,这也表明他当时对她的爱以及爱的迷惑。
面对俞先生的爱慕之情,徐女士也回应说,她不是一个只接受却不知道如何付出的人,她还买了礼物以回馈彼此。徐女士说,当时他已为俞先生购买了lv的钱包。俞先生否认自己得到过什么礼物,说他从未见过LV钱包,两人恋爱期间对方只请自己吃了一顿饭。
俞先生说,他当时愿意付款是因为想好和对方走到最后,但由于双方无法结婚,对方应归还这些礼物。
目前,徐女士已提起上诉。接下来,案件将进入二审过程。我相信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最公正的判决。
这明明是男方主动给的,既没有婚约也不是彩礼钱,怎么就判决归还呢?
仟律网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点在于是否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5000块钱以下的赠与都没有算,5000块钱以上的贵重礼物以及现金的赠与都计算为以结婚为目的。
小额的礼物,比如微信红包、手链、包包等这些是可以收的,大额的礼物尽量不要收,收了就要做好还的准备。
或者是说在微信聊天时,弱弱的问上一句:如果不结婚或者分手了,这东西要不要还?
近年来这一类的案件越来越多,网友们的评论也越来越理智,在这里给大家留下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什么都还,那女孩子的青春谁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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