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每当法院判处死刑时,都会加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许多人不理解罪犯会被判处死刑,为什么他们应该“剥夺他们终身的政治权利”,剥夺他们终身的政治权利意味着什么?仟律网小编将在下面为您提供详细的答案。
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
其意义从字面就可以理解,就是指剥夺罪犯作为中国公民一切拥有的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属于一种资格刑罚,其依据是剥夺罪犯一定的资格。
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意味着剥夺罪犯以下四项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在国家机关工作的权利;
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权利。
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处罚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罪犯;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
对于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例如故意伤害和盗窃,犯人具有深层主观恶性,情节恶劣、罪行严重,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实际上,并非所有犯罪都会同时被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也要受一定时期的限制,犯罪分子的哪些政治权利被剥夺也是根据实际实施判定。
《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终身期限,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罪行较轻,被判管制附加上了剥夺政治权利,两者期限和执行时间相同,大致在3个月以上2年以下。
刑事犯罪被判拘役或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大致在1年以上5年以下。
罪行十分严重,被判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死缓之后减为有期徒刑,又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大致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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