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男方往往会赠与女方家庭一笔礼金,这是我国的一种传统,是优是劣在此不问,问题是如果同居分手是否可以退彩礼的问题。因此接下来将由仟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同居分手可以退彩礼吗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同居分手可以退彩礼吗
可以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问题:
(1)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这是婚姻法设立的离婚救济制度,是对离婚可能引起的消极后果的一种补救措施,旨在保护弱势群体,体现抚弱济贫的社会主义道德要求。
而在解释(二)中,又作出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可要求返还所送彩礼的规定。那么,生活困难方是否既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帮助,又可要求返还彩礼呢?笔者对此持肯定态度。
首先,这是两种不同且并行不悖的制度。前者是一种救济措施,其既是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的体现,又是夫妻之间互相扶养的法律义务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合法延伸。后者则是一种返还请求权,是基于结婚目的落空而产生的请求权。
其次,两者的请求权主体有所不同。前者只限于夫妻中的一方而已,不再涉及其他人。而对于返还彩礼的请求权主体,如前所述,可以为当事人的父母。所以,笔者认为,困难一方在提出返还彩礼的要求后,不妨碍其请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的帮助。当然,这里的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是有条件限制的:
第一、提供帮助一方要有负担能力,一般要在该方的能力范围之内;
第二、帮助有时限性,生活困难应是在离婚时就存在的困难,而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请求,而且在其另行结婚后,就应停止对其进行救济。
(2)在我国,虽然不承认婚约的法律效力,但合法的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故如果要求返还彩礼一方对婚姻的破裂存在过错,而另一方并无任何过错,虽然请求方存在生活困难,也无须再支持其返还请求。
有这样一个案件:某女与某男婚后不久,男方却与另一女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后该女向法院起诉离婚,然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男方母亲以生活困难为由又诉至法院请求女方返还彩礼,后因证据不足,被依法驳回诉请。在本案中,即使有证据证明男方生活困难,笔者认为,也不应支持男方的诉请。因为在我国合法的婚姻为法律所保护,既然男方对婚姻破裂存有过错,而女方并无过错,那么男方就应承担不利后果,为其过错担负责任。
三、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同居分手可以退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等情形可以退还彩礼。上便是仟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同居分手可以退彩礼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仟律网的律师。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