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不管男女老少,手机成了现代人最不能缺少的东西,不管是出行购物,还是打发时间,或是学习东西,都要依赖与手机。同时手机的广泛使用也带动了很多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就比如直播。
随着直播行业越来越火热,有关直播的法律案件也越来越多,其中大部分的涉案人是主播。下面就是一名主播准备销售自己,结果没想到最后反而被白占了便宜,和仟律网小编一起往下看看吧。
案件回顾:
赵某是某平台的一名主播,唱歌好听,长相也很甜美,自然是受到了很多粉丝的喜爱。在直播行业,作为粉丝要是想受到女神的青睐,就要大量的刷礼物,只要礼物刷的多,主播也可能会和粉丝线下见面。这段时间赵某就收到了一男粉丝的狂热示爱,不光是刷了十几万的礼物,并且提出支付6万元要求女神陪自己睡一晚。赵某显示收到了男粉丝给的300块钱的路费,也没有多想就直接去了粉丝定好的酒店。
到了酒店,赵某要求粉丝先转账,但是粉丝担心会被骗提出先和赵某发生关系再转账,结果赵某还真同意了。事后男子趁着赵某不注意直接拍拍屁股走人了,赵某得知之后心里十分不平衡,于是直接选择报警,说这个男粉丝强奸自己。
看完这个案件之后,大家认为这属不属于强奸呢?
其实在以往的时候小编为大家普及过法律上对强奸罪的认定条件,其主要是看发生性行为的时候,是否违背了妇女的意愿。
在上述案件中,女主播赵某是自愿同意和男粉丝发生性关系的。双方发生性行为的时候,男子并没有通过非法或者暴力手段要求赵某与自己发生关系,没有违背妇女意愿,所以男子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有的网友就认为,既然涉及到钱色交易,那属不属于卖淫嫖娼罪呢?
本案中,虽然6万块钱赵某没有拿到手,但是两人并不属于男女朋友关系,发生性行为也是因为这6万元的交易,所以两人的行为涉嫌卖淫嫖娼。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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