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妻付彩礼、嫁人陪嫁妆这是我国的传统结婚方式,但如果后面夫妻双方想要离婚,这些彩礼和嫁妆还能收回来吗?
下面仟律网小编将通过几个案例来给大家解释清楚!
案例一:小红在出嫁前她的父母给她准备了50万元的嫁妆,并在小红和小明结婚登记前就把这笔钱存进了小红的账户。
那么这笔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当然不是!这笔嫁妆在小红登记结婚前她父母就赠给他了,还存进了她的账户,这应属于小红的婚前个人财产。
案例二:小华和小张举行了婚礼,但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此时小华父母给小华买了一辆车作为嫁妆,供小华的小家使用。
那么这辆车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当然不是!这辆车是在小华夫妻登记前她父母送的,如果车辆登记在小华名下,则属于小华的婚前个人财产。
案例三:小李和小刚领取了结婚证,并计划年底回老家办理婚礼。于是小李的父母给了小李30万元的嫁妆。
那么这30万元的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一定!小李的嫁妆是小李结婚后她父母才给她的,这是婚后赠与。如果小李父母在赠与时没有明确说明这笔嫁妆只赠给小李一个人,那么这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看出,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女儿的财物赠与,如果在赠与时有明确约定这是女方个人所有,在离婚时女方放入可以带回嫁妆。
关于嫁妆归属问题的判断
一、有夫妻财产约定是,要尊重夫妻双方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判断是婚前还是婚后
结婚前:如果双方在夫妻财产上没有明确协议,则女方父母在结婚前给予女方的嫁妆是女方在结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女方在结婚后拿到父母给自己的嫁妆,如果在赠与时女方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这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那么这笔嫁妆通常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女方父母有明确的表示,则嫁妆仍然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三、嫁妆的类型
如果是冰箱、彩电等日常家用产品或者房产类型的嫁妆,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①冰箱彩电等家用产品,婚前购买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房产婚前购买:女方父母全款购置并登记在女儿名下属个人财产;部分出资并登记在女儿名下,首付部分属于对女儿婚前个人的赠与,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增值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房产婚后购买:女方父母全款购置并登记在女儿名下,应看做是对女儿个人的赠与;女方父母部分出资并登记在女儿名下,在目前实践中暂时还存在争议,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对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购房并登记在女儿名下,之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要结合出资情况和性质具体判定;婚后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在分割时一般要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如果嫁妆是诸如戒指或项链之类的私人物品,由于其特殊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这种嫁妆应属于赠与人以自身的行为明确表达出来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
除了上述的嫁妆类型外,近年来,还有父母为女儿购买大额保险作为嫁妆的。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根据保单类型,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具体情况来判断离婚归属。
四、离婚时的嫁妆划分需要区分以下几点
1.如果嫁妆是结婚前给女儿的存款,则离婚时是否可以返还该存款,取决于该存款是否与婚后财产混合在了一起,或该存款是否已在婚内用于日常消费。如果出现混同或已经消费完毕,原则上法院不会支持全额退还的索赔主张,可以主张根据财产的来源和贡献对财产进行适当的划分和处理。
2.父母在女儿婚后给她的嫁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看做是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和处理。但实际上会考虑财产的来源和贡献度,综合考虑如何分割财产。
3.父母在女儿结婚后给女儿的嫁妆,如果对该嫁妆进行了明确说明,表示这笔嫁妆是明确赠与给女儿的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这笔财产不会被分割,它仍属于女儿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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