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是一种和平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指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时,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自愿将争议的事项或问题提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专门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由其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经济仲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经济仲裁的申请方式有哪些?申请经济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仟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经济仲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仲裁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仲裁的自愿原则主要体现在:第一,当事人是否将他们之间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决定;第二,当事人将哪些争议事项提交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第三,当事人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哪个仲裁委员会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决定;第四,仲裁庭如何组成,由谁组成,由当事人自主选定;第五,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主约定仲裁的审理方式、开庭方式等有关的程序事项。
2、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这一原则是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肯定和发展。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法》明确规定仲裁应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独立仲裁原则体现在仲裁与行政脱钩,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二、经济仲裁的申请方式有哪些
1、标题
首页居中写“仲裁申请书”
2、当事人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电话等。
3、案由
概括写明因为何事申请仲裁。
4、仲裁请求
写明申请仲裁的具体事项、要求达到的最终目的。
5、事实和理由
要求概括叙述经济纠纷的事实经过,说明请求仲裁的法律依据,指出有关证据、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
6、尾部
尾部的内容包括:呈送仲裁机构名称,按信函格式写“此致”“×××仲裁委员会”;署名、签章和日期;
附件包括:
(1)本仲裁申请书×份;
(2)书证×份;
(3)物证×份;
(4)证人姓名、住址。
三、申请经济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4、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5、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6、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7、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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