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不归还的话,会犯法么

发布时间:2020-07-29 17:32:48

阅读量:17319

价值一万多块钱的笔记本电脑被人捡走,结果却被当成废品,以三块钱的价格卖到了废品回收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下面,法智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情况,欢迎大家阅读!

据了解,近日,重庆的渝北区某派出所接到了一个案子,快递员王先生在电话中匆忙的告诉民警称,自己正在进行派送的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不小心遗落丢失了,这个笔记本配置很好,价值一万多块钱,要是找不回来的话就完了。随后,重庆渝北的警方迅速开展寻找笔记本电脑的工作,仅耗时一个小时,就成功追回了被王先生遗失的笔记本电脑。

法律知识

事发的那天,快递员王先生接到了一位客户的退货订单,在订单中标注需要退货的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接下单子以后,王先生立即前往退货人的小区进行上门验货、收货的服务。在检查过笔记本不影响二次销售之后,王先生就将笔记本电脑包装好,贴上了快递单。

带着贵重的电脑走到楼下时,快递员王先生忽然接到了附近的另外一个派送的订单,于是匆忙地赶了过去,大意之中,就把装有笔记本电脑的快递箱遗失在了快递柜一旁的长椅上,然后便离开了。当王先生再次返回长椅附近的时候,已经没有笔记本电脑的踪迹了,笔记本电脑已经不翼而飞。

当地民警接到报案后,紧急调取了现场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发现了一位年迈的白发老太太在快递员王先生离开以后没多久,便把箱子拆掉拿走了。经过警方的调查了解,这位老太太经常在这一带捡拾废品,事发当天,老太太看到了纸箱后,便拆开来打算卖废品,老人并不认识纸箱中黑色长方形、还扁扁的东西,便一起当成废品,以3块钱的价格卖给了废品收购站。

最后,当地的民警赶到了这家废品回收站,回收站的老板把笔记本电脑拿出来,还给了快递员王先生。王先生连连感谢民警的帮助!

若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不归还的话,会犯法么?下面法智律师网小编为您解答!

好律师咨询

【法智普法】

捡到别人的东西不归还,属于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属于不当得利,也属于犯法行为,应该返还,如果不返还,丢失者可以起诉法院判决返还。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来自:仟律网

1995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律师民法典不当得利 期货纠纷信托纠纷网络法律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是什么时间开始的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是什么时间开始的?

土地使用税起征时间会根据登记时间或交付日期等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

时间:2022-06-09 13:41

1296次阅读

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吗

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吗?

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

时间:2022-06-09 10:41

829次阅读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如果对方是正规平台还好,如果非正规,建议及早收手。网上贷款如果还不起,将会承担高额逾期费用。 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

时间:2022-06-09 10:21

913次阅读

业主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暖合同可拒缴供暖费吗

业主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暖合同可拒缴供暖费

供热单位虽然并未与业主签订书面的供暖合同,但事实履行了供热义务。 供热单位已经向业主供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采暖期的,将业主与供热单位之间视为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 因此,业主以与供热单位未签...

时间:2022-06-09 10:20

1641次阅读

经营者能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吗

经营者能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吗?

经营者能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但是有前提条件,而且不能损害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守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

时间:2022-06-08 11:06

614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