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期被罚吃辣条就医后遭劝退,“死神辣条”能当食品卖吗?
案例详情:最近,四川成都。一家公司因业绩不达标而处罚了七名员工,让其吃“死神辣条,其中两名被送往医院。 7月15日,另一名因食用“死神辣条”而进医院的女孩冯雪梅爆料,她在月经的第一天因食用辛辣棒造成疼痛和虚脱。医院的检查结果为胃绞痛和急性胃肠炎。之后,该公司没有表示有任何赔偿,只能报销医疗费用。冯雪梅回到公司工作时,以其不符合公司文化为由被解雇。
她被诊断出患有慢性非萎缩性胃窦炎的时候,医生说,是由于进食辛辣刺激胃的食物引起的。为什么“死神辣条”如此强大?可以将标有“禁止吞咽”的““死神辣条”作为食品出售吗?对此,一些卖家表示“不建议食用”,而一些制造商则表示“食用后会伤胃”。在产品评论中,一些购买者表示进食后感到不适。
在短视频平台上,与“死神辣条”主题相关的视频总播放量高达1.5亿次。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商家的月销售额轻松达到数千。
【法智普法】注明“严禁吞食”的“死神辣条”,能当食品卖吗?
记者调查发现,网红“死神辣条”存在产品定位不清楚,宣传夸大等问题。另外,一些出售的相关产品具有神秘的渊源。一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研究中心前副研究员表示,尽管有些企业会标明“请勿吞食”,但并不能免除责任,“不让人吞食的东西能当食品卖吗?”
许多视频博主都会挑战尝试“死神辣条”并拍摄自己反应的照片。电子商务平台上有几种名为“死神辣条”的产品,所谓的辣条挑战赛,是将辛辣的辣条放入口中并咀嚼20秒就是挑战成功。
对于“死神辣条”是否是食物,网民和制造商之间存在不同意见。对此,一些卖家表示“不建议食用”,而一些制造商则表示“食用后会伤胃”。在产品评论中,一些购买者表示进食后感到不适。
【法智普法】被诊断为慢性非萎缩性胃窦炎,算不算工伤?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法智律师网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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