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在于认识的偏差
医疗纠纷产生于医患双方之间,是一种矛盾的体现。其根本原因在于医患双方认识的偏差。具体涵盖了政策面的、社会的、医生的、体制的、监管的认识等等。
社会方面的认识主要是指社会舆论,随着社会舆论对医患纠纷的关注和报道,将本来存在的医患矛盾激活、放大了,如一些媒体片面的报道,盲目追求关注度,不惜断章取义,不惜夸大颠倒,同时,医疗机构存在的一些灰色现象也被揭露,社会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信任度大幅下降。经济社会,人为利死,很多人直奔利益而去,人性和利益难得到统一,同时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极易产生矛盾。在大多数患者的眼里,花了钱治好病,天经地义;为了治好病,不惜重金选择更高级的医院,不管是大病还是小病。在大部分医生的认识里,为来的每个患者尽力治病,但是不保证能治好每个人的病。往往患者怀着最高的期望来医院,而医院很难给予最美好的结局。
二 医疗纠纷产生是必然的
古今中外,医疗纠纷无处不在,医患矛盾从医患关系产生的那一刻就存在了,只不过是明显不明显而已,只会跟着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形式的改变。当社会的放大镜移到了医患之间,那么这种矛盾就必然显现。医疗纠纷只可减少,不可消除。以前的医疗纠纷是两者之间的争执,之后是一些打闹,以后的医疗纠纷很可能就是打官司。说不定哪一天,医院没有聚众闹事了,而是医院要成立专门机构,应对法院的传票了。
三 理性对待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虽然会带来麻烦,带来挑战,但它更能促进医疗服务工作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对待医疗纠纷的处置,两个字“依法”,纵有很多的化解方法,追根究底,就是要解决好矛盾。医疗纠纷并不可怕,终究会妥善解决的,理性对待。也许有些人不怀好意,也许有些人恶意为之,随着依法治理的深入,正义迟早会到来,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依法依规,便是成功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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