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两年前,李先生参加了某高尔夫球协会主办的“高尔夫球大奖赛”。当时,根据赛事要求还缴纳了700元的参赛费用。之后,李先生在比赛活动中抽中了赛前宣传的“价值1万3999元斯里兰卡5天4晚2场球旅游大奖”。然而,比赛结束了2年多,比赛主办方一直以各种名义推脱,不兑现奖励。此后,李先生在活动微信群里了解到,和他有同样情况的球友有20多位,但赛事主办方到目前都没有兑现承诺。
目前,主办方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得奖者可以获得公司新开立的在线商店的等额积分,也有方案说,把斯里兰卡的旅行改成日本,但只负责一半的经费。这个方案并没有得到李先生的认同。
李先生认为,现在社会上以各种协会名义组织各种赛事非常普遍,在赛前都进行吸引眼球的奖项和活动宣传,但一旦参赛者获得奖励后,要么得到的奖项大幅缩水,要么不予兑现。这种不诚信的行为,应该得到整治。
主办方解释说:迟迟不兑奖的原因是当时比赛的赞助商出了问题。他们已经跟这家赞助商打了官司,并且胜诉,但对方至今依然没有执行法院的判决。他们也在想办法找到自己能力承受范围内的解决方案。
除了这项高尔夫比赛,记者了解到,电子竞技方面的比赛,也是赛事承办方不兑奖的重灾区。夸大奖项和奖品金额,获得人气之后不兑奖,已成行业潜规则。
1、本案中,主办方能否随意改变原来承诺消费者的奖品? 律师:主办方是没有这个权利,如果改变必须与消费者进行协商,不能单方改变,应该遵守契约精神。 2、比赛承办方不兑现承诺奖品,消费者能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李先生能否要求主办方兑现承诺奖品? 律师: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为合同外第三人造成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的一方主体也应先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再向第三方进行追偿。消费者可以诉请主办方来兑现承诺的奖品。 3、本案中,比赛承办方在兑现承诺奖品之后,该如何维权? 律师:赞助商与主办方是对立的法律关系,这和主办方是否向消费者兑现了奖品没有关系,这个还需要执行法院加大执行的力度,来解决问题。但是,法院没有执行到位赞助商,不应成为主办方不向消费者兑现承诺的理由。 案例2 2017年5月29号,消费者张先生在一家大型超市看到某品牌白酒代理商在开展有奖销售活动:中得一等奖可获得“价值4890元的苹果手机一部。于是购买了6瓶,每瓶48元,共计864元。购买后,张先生仔细查看白酒包装盒上粘贴的有奖销售刮奖区,及有奖销售规则,发现没有“明示中奖概率”。张先生认为活动存在欺骗性,起诉到法院,要求经营者给予消费者白酒货款的三倍赔偿。 1、本案中,经营者没有向消费者明示“中奖概率”,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欺诈? 律师:国家工商总局1993年12月24日发布施行的《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应当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属于非现场即时开奖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告知事项还应当包括开奖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通知中奖者的时间、方式。违反本规定第六条,隐瞒事实真相的,视为欺骗性有奖销售。”本案中,经营者未向消费者明示“中奖概率”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构成欺诈行为。 2、经营者是否应当给予消费者白酒货款的三倍赔偿? 律师:应该承担退一陪三法律责任。
来源:网络
2277
1、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2、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
商家口头承诺亦具有法律效力,应全面履行。《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 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商家作出...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4 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依据上述规定...
职业打假人常常在这几个方面进行投诉和赔偿。1.广告、宣传问题。如广告中包含最佳、最高级等广告中不得使用的极限词,广告、宣传语句、文案中存在欺诈行为等。2.无经营资质或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如未取得相应的...
意外伤害造成骨折要结合伤情,看骨折是否构成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具体数额。 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后续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