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教授被指曾性骚扰女博士致其跳楼轻生,院系:缺乏确凿证据
前言:
前一段时间对哪个少数民族的学生处罚过轻的事情刚刚过去,浙大有出现了一个新的事件。
案件详情:
一位自称是浙江大学博士生王某蕾的母亲微博发文曝光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教授戴某,在两年前多次性骚扰自己的女儿王某蕾。因王某蕾不堪忍受,最终导致她精神抑郁、心理崩溃,选择跳楼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
近日,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一位负责人称“缺乏确凿的证据。”其表示,学校曾就此事对戴某作出一定的处分,目前校方保留了教职,“戴某因为这件事失去了很多的机会”。
有些时候,意外就会来临,所以小编觉得学生进老师办公室前可以打开手机录音,万一有不轨行为就有了证据。或用录音笔藏在书包里录音,防备手机被查。老师也应该自己打开录音笔,自我保护是双向的。但是学生相对弱势更需要自我保护。
不过,一切判断都要以事实为依据,即所谓证据。文字的东西,带节奏带风向的,均不可信。
很多事情表明,教师中各种品质的人都有,业务好、品质差的人很难被开除的。希望能拿出确实的方案来,让教师队伍尽量找到干净,对教师性骚扰、猥亵学生的情况要严格处理。
如果教师性骚扰、猥亵学生会触犯什么法律呢?
【法智普法】教师性骚扰、猥亵学生会触犯什么法律?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七月份,教育部通报教师违规行为,浙江湖州安吉县一名许姓老师趁辅导学生功课期间,性侵多名女学生,于今年1月被当地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法智律师网小结:
小编觉得这个女孩太傻了,为什么要自杀?当初就该想办法留有证据,将其绳之於法,不能让其逍遥法外,另外,如果是真的,这样的导师谈何为人师表?希望所有的女生拿出证据去报警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让坏人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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