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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7-01 10:30:01

阅读量:17845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形式。劳动者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管理有着重要的约束作用。

那么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呢,请看本期介绍。

1

劳动者应判断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

   劳动者在入职时应判断用人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了解单位注册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这些信息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劳动者可要求将单位的具体信息在合同中列明。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单位名称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或单位无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劳动者需要主张权益时,存在主体无法确定的法律风险而遭受损失。

2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在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张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时间的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QQ截图20180713105614.png


3

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要关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是否与实际相符,且明确写在合同中。

5

劳动报酬

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主要目的,因此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合同中关于劳动报酬的具体约定,不可轻信口头承诺。

劳动报酬条款应包含的内容包括:工资类型(分配制度)、支付方式(形式,时间周期)、工资构成(固定、浮动)、工资抵扣或冲抵、特殊情形下的工资支付。

6

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采用的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约定。

法条链接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7

不可签订空白合同

    空白的劳动合同不可签订,空白处约定的内容不清晰、不确定,这对劳动者将会十分不利,从而导致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无依据可依或很难举证证明自己对合同内容不知或不认可,而遭受损失。

QQ截图20180713105541.png

8

身份证件等不可扣押

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管理,是保证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和有序进行的需要。但是,有一些用人单位以严格管理为由,采取收取风险抵押金、抵押物或扣押身份证等做法,变相限制了职工的人身自由,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QQ截图20180713105516.png

9

劳动者应妥善保管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盖章后,一定注意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时劳资双方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应妥善保管。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来源:网络


来自:仟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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