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案例
承包人B公司通过合法招投标程序中标A公司的商住楼工程项目,A公司将该项目委托C公司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于检查和返工条款约定: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査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迫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工程施工过程中,B公司申请C公司对钢筋隐蔽工程进行检验,C公司凭经验认为钢筋预埋件的规格与工程要求不符,并要求B公司整改,B公司认为钢筋进场后C公司已检查了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单等,且并未提出异议,施工的预埋件规格与工程要求相符,C公司要求整改的理由不成立。C公司将此情况告知A公司后,A公司遂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但钢筋检测耽误2天工期。B公司认为,C公司的检验行为影响了正常施工,并要求A公司顺延工期、承担因停工增加的费用6000元。笔者认为,钢筋质量是否合格关系着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监理人对钢筋预埋件提出质疑属于其监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监理人应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若监理人未在工程隐蔽前发现工程质量问题要求再次复验的,将更加耗费时间且增加难度,A公司委托检测机构对建筑材料完成检验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由于该指示确已造成B公司暂停施工并遭受一定损失。据此,A公司认可B公司的索赔事项,同意顺延工期2天并支付增加的4500元费用。
律师点评
《99版合同》《2013版合同》及其他合同文本均将监理检査检验列入合同条款中,可见该条款十分重要。实践中,监理人经常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对隐蔽工程或其他项目完成检査、检验,但监理人检查、检验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作业为前提,若因监理人判断失误导致承包人被迫将已隐蔽部位扒开或因检査、检验耽误时间而导致承包人无法进入下一步工作等,均会增加相关费用或延长工期。在此情况下,根据公平原则,若经检查、检验质量不合格,则可证明系因承包人施工不符合质量标准而产生的费用,当然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但若质量合格的,对子承包人增加的合同价款及延长的工期,则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本案即属于因检查、检验钢筋预埋件耽误工期的情形,因钢筋预埋件检验合格,双方最终协商由发包人向承包人赔偿相关费用并顺延工期
1381
质量保修期是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对公路工程而言,质量保修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2003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有相关的规定: 第50.2注:工程保修期一般为5年,若路基工程(含...
律师解答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通告或招标单所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
律师解答 招投标的流程: 1、工程报名,不同省市应该有不同的工程报名渠道。 2、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招标人有权自...
律师解答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者,承担从多方面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义务,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按有关规...
律师解答 工程款税率的计算方法: 1、营业税税额=应纳税营业额(100万元)×适用税率(3%)=3万元; 2、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税额(3万元)×适用税率(市区7%、县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