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投资合同条款的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021-09-25 09:30:01

阅读量:16932

法律风险


企业对外进行项目投资,与目标企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涉及有关股权转让过程中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包括签订各方的陈述与保证、资产评估、价款确定、支付方式、过渡期安排、股权交接等事项,其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风险十分复杂。但是在实践中,投资者对于《股权转让合同》的审慎性法律设计不够重视,合同中的条款设定不充分、约束效果缺乏针对性,导致引发合同争议。纠纷产生后,因为对相关法律风险不了解,可能会导致转让合同的当事人付出高昂的机会成本或者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后果十分严重。

QQ截图20180609100705.png


防范措施


股权转让是一种运用法律方法进行资本运作的方式,通过合同条款的设计及如保密协议、技术授权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相关附属协议,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有关股权转让的法律保护体系。


股权转让协议中有以下容易被忽略的重要条款:


1、陈述与保证条款


陈述与保证条款是股权转让协议中最长,内容也是最繁琐的条款。但是该条款也是必备的,合同的当事人都需要就相关事项作出陈述与保证。该条款的目的在于:其一,确保企业披露的信息是真实的;其二,不实陈述方要承担相关责任。依此来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履行的可行性,降低尽职调查范围狭小,披露的信息不真实的法律风险,保障投资人的权益。


陈述与保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QQ截图20180609100657.png

(1)无诉讼与争议妨碍:除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股份受让方披露者外,并无与股份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有关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或有其他人威胁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产品质量等各方类性质的债务;


(2)股份权利无瑕疵:除本协议签订日前书面向股份受让方披露者外,股份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股份出让方为该股权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3)目标公司与出让方无债权债务纠纷: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及股权转让完成日,均不欠付股份出让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名义之金额;


(4)出让方的陈述无遗漏:股份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人事、经营、效益、财务及资产状况等相关文件作出的承诺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股份受让方的重大遗漏;


(5)出让方不实陈述,受让方有权撤销本协议:倘若在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股份受让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14日内给予股份出让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QQ截图20180609100649.png

(6)出让方的及时通知义务:股份出让方承诺在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都应及时书面通知股份受让方。


出让方违反陈述与保证义务,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当发现出让人的陈述、保证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即可通过减扣转让价格、索赔或退出等方法来避免风险,减少损失。


2、先决条件条款


先决条件条款作为《股权转让合同》实际履行的前提条件,即合同各方当事人履行各自的义务前应具备的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日与实际履行日是不一致的。签订合同表示各方已就股权转让达成一致;但只有具备相关条件后,才能开始股权转让和支付价款


在实践中,通常将满足先决条件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不具备先决条件,合同就产生效力,各方当事人因此也无法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先决条件应在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全部满足,避免合同履行出现障碍的法律风险。


合同的先决条件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1)各方已经取得《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所需的一切同意及授权材料。股东会及董事会通过股权转让的决议。


(2)各方已经取得股权转让相关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合作人、供应商、特许经营方)的必要同意与核准。

QQ截图20180609100641.png

(3)各方已经取得有关股权转让的所有行政审批(包括但不限于产业进入审批、反垄断审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同意转让的审批、上市公司收购审批)。


(4)股权交割日前,各方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所有声明和保证应实际履行完毕。


3、过渡期条款


过渡期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到正式完成办理股份交割的这一段时间内,明确约定出让方和受让方的权利义务的条款。过渡期条款通常也作为先决条件其中之一,大部分的先决条件要在过渡期内完成。在此阶段,股权转让尚未完成,法律关系未完全确定,出让方可能怠于对企业经营管理,而投资人此时还不是企业真正的股东,无法行使股东权利,直接参与目标企业的经营。因此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投资者应要求出让方作出承诺:在股权转让的过渡期内,出让方不得有任何有可能造成受让方利益损失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重大出售或购买财产行为、重大投资。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与其约定严格的违约责任。


投资者可以通过向目标企业提前委派监事或者接受出让方委托管理其持有的股权,对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管。


另外,目标公司在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时,应准许投资者委派授权代表列席会议;出让方进行决议投票时,应与投资者进行协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4、债务处理条款


在股权转让中,投资者最关心的就是目标企业的债务问题。尤其是目标企业可能存在潜在债务或隐性债务,对于上述债务,股权出让方有的是故意隐瞒,有的是无法预料。即使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也不可能完全清楚,因此在股权转让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目标企业债务可以划分为既有债务、隐性债务及未披露债务,如果上述债务处理不当的话,容易导致投资者承担更多的债务,使得自己的利益受到损伤。所以投资者应让出让方作出充分的陈述和保证,针对不同的债务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处理既有债务,投资者要对出让人既有债务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债务的数额、有无担保、利率、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权利限制要求、债务能否归为不良债务。上述问题关系到转让的价格及转让后承担的风险大小。

QQ截图20180609100628.png

处理潜在债务或未披露债务,如果发生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而且被实际权利人进行追索,那么该类责任首先由目标公司承担,最后责任的承担则由《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对于债务承担问题应在《股权转让合同》予以明确约定。投资者应要求在正式股权交割前,目标企业所存在的未披露债务或潜在债务,不管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因为,股权的转移并不能免除投资者被追索的责任,股权转让完成后,投资者成为目标企业股东后,仍要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而后在依据《股权转让合同》中的约定向出让方进行追偿。


来源:网络


来自:仟律网

2442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投资合同条款的法 刑事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付了首付的房子怎样解除买卖合同

付了首付的房子怎样解除买卖合同?

律师解答 付了首付的房子解除买卖合同必须履行必要的催告、通知义务,没有履行的解约不成立;被解约方对解约有异议的应当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草率解约将承担毁约责任。...

时间:2022-06-08 11:34

1137次阅读

还款协议需要公证吗

还款协议需要公证吗?

律师解答 还款协议不需要公证。签订还款协议的主体合法,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经成立则具有法律效力。...

时间:2022-06-02 15:08

675次阅读

集体合同纠纷应如何处理

集体合同纠纷应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一)因集体协商发生争议处理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协调处理机构提出协调处理的书面申...

时间:2022-06-01 16:29

630次阅读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

律师解答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分两种情况: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写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借款合同的本质,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时间:2022-06-01 16:27

945次阅读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解答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时间:2022-05-31 16:39

640次阅读

曾云律师

曾云律师

婚姻法、合同法、继承法、公司法、工程合同等民 商事方向及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等企业非诉业务。…

咨询我

热门推荐

明确了!最高院判例:借名买房规避限购政策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最高法裁判观点:如何认定合同性质及合同解除?权威观点:合同法司法解释废止后,如何判断约定违约金是否过高以及调低的幅度?​最高院:约定一方只收回报不担风险的合作合同,应认定为借款合同《民法典》:定(订)金一字之差,有何不同?最高法裁判:认定“缔约过失责任”的3个要件最高法:限制当事人不得起诉的合同条款有效(请谨慎签署)合同纠纷律师:合同种类有哪些?《民法典》:合同解除制度的10大变化最高院:签字主体和履行主体不一致时如何确定合同主体?《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中房屋归一方所有,债权人提起撤销权之诉太重要!最高法观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与“签字、盖章”生效的区别合同风险及如何有效预防?委托中介卖房后又反悔!法院判:双倍返还定金!房屋买卖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呢?最高法公报案例: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2个法律要点疫情期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怎么办?律师支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大典型问题深度解析!最高法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裁判规则21条“从业后才知道,合同纠纷好做,是最大的谎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实务分析商铺转让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最高法裁判观点:限制当事人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合同条款是否有效?双方签订不以取得所有权为目的名义“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属于“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最新案例: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无效(附法官详解)​最高院裁判观点:​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亦在六个方面存在主要区别最高法:《合同法》第49条认定构成表见代理必备条件(附详细说明)并购因阴阳合同避税被处罚,类似交易如何避险?专业普法:电子劳动合同,怎样签才有效?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已经实际交付,在未来办理权属证书前房屋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人应为买受人最高法裁决:是否可以将借款合同转变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官: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与认定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及合同纠纷管辖法院购房反悔想退房,合同继续履行or解除?婚宴因疫情取消酒店不退定金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