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手术做到一半,之前查出的肿瘤却不见了!患者“白挨一刀”?

发布时间:2021-04-29 12:30:01

阅读量:18451

体检查出肿瘤,需要手术切除。可是手术做到一半,之前查出的肿瘤却不见了,手术不得不半途中止。两个月前,53岁的宜宾市民谢女士在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的诊治遭遇像“坐过山车”。

目前,宜宾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翠屏区卫生局已介入,“医调委”建议医院承担全部责任,而医院则建议谢女士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10.jpg


体检出“肿瘤”

手术过程中确认没有肿瘤


今年2月23日,回家过年的谢女士被女儿带到当地二甲医院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经腹部B超检查,发现“盆腔内见大小约6.4cmX5.4cm混合性回声块影,边界较清,由无回声及团絮状中强回声组成。”


09.jpg


《术前讨论记录》显示:盆腔内混合性回声块影(畸胎瘤待排),建议手术治疗。后来门诊以“畸胎瘤”收入妇产科治疗。讨论后的意见为:“盆腔包块>5cm,性质及来源不明,有手术指征。”而患者病历则显示:“鉴别诊断为卵巢肿瘤,良性可能较大,不排除恶性肿瘤,需进一步手术,术后病检鉴别。”


“家属咨询医生是否可以过两个月再做手术,“医生告诉我们,瘤子很大且会长大、病变,很危险,建议马上手术。”范小姐说。


得知自己可能患上恶性肿瘤后,谢女士很受打击,出现悲观情绪,并向女儿表示不想做手术。在孩子们的劝说下,谢女士才勉强同意手术切除病灶。两天后的2月26日晚上8时左右,谢女士被推进手术室,范小姐等家属在手术室门口等待。


“大约两个小时左右,我们以为手术应该可以结束时,医生出来告诉我们没找到肿瘤,但子宫有些偏大,问是否需要切除?”


08.jpg


选择的是“微创手术”,医生在其母亲的腹部开了五个小孔。为了让家属尽快决定,医生让范小姐进入手术室。“我通过他们的仪器设备查看,确实没有发现肿瘤,医生也反复确认没有肿瘤。


”范小姐回忆,当时她被这个突发情况搞得有点懵。虽然没有找到肿瘤,但医生说子宫可能会发生病变,四次询问她是否切除子宫。


“我们不懂,但既然没有肿瘤,只是子宫偏大,为什么非要切除?”范小姐和家人们商量后,并未同意切除子宫。但范小姐通过手术室的内窥镜发现,医生已经在子宫上割了一刀。“他们说是为了寻找肿瘤。”范小姐告诉记者,此后他们要求医生进行缝合,原本两个多小时的手术,做了4个小时。


院长赔礼道歉

医调委建议医院负全责


事后,心生疑惑的范小姐将母亲送到了当地三甲医院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得出结论是“无须治疗,定期复查即可。”范小姐又通过网络问诊,将宜宾三医院B超检查报告、一医院B超检查报告,发给同属三甲医院的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进行远程诊断,被判定为“肿块不大、影响不大,无须手术、无须吃药,定期检查即可。”


07.jpg


双方纠纷在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组织下进行过座谈调解,“医院院长给我们赔礼道歉,愿意赔偿两万元。”范小姐说,此事对母亲打击很大,性格也变了,开始惧怕医院和医生。


“本来就是我们强迫着她去做手术的,没想到是这个结果,她现在经常说将来有病也不去医院。”范小姐告诉记者,母亲在广州的工作被耽误。因此,她们并没有接受医院两万元的赔偿。


4月17日,医患双方在宜宾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进行了调解。“医调委”组织医学专家对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责任等问题进行了合议评估,最后“建议医院承担全责。”院方经研究后决定赔偿患者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精神抚慰费等共计5830元,另退还交纳的医疗费3182元。


患者为此耽误了两个月工作,其正常的工资是每月4000元;此外家属为此奔波,造成的损失也应该由医院进行赔偿。因此要求医院一次性赔偿8万元,但医院没有同意。


当事医院态度:

走司法途径最公平


医院的态度一直是非常明确的,建议患者走司法途径。“通过司法程序处理,对医患双方都公平。”该工作人员表示,医患纠纷通过司法程序后,该宜宾三医院承担的责任,医院绝不会推卸。


06.jpg


“我们找过医院很多次,他们就是一句话,叫我们走司法途径。”范小姐告诉记者,既然医院承担全部责任,院方最初也承诺赔偿两万元,现在反而赔偿不到9000元,因此家属认为诉讼也只是医院方面为了拖延时间而已。“诉讼成本太大,我们耗不起。”


误诊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责任性误诊,另一类则是技术性误诊。另值得一提的是,误诊一词是医学术语,而非法律术语。误诊本身是不会产生法律责任的,只有因为医生的过错(过失)所导致的误诊,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律师建议:患方可以与院方通过相互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及寻求调解等方式进行充分沟通,若仍达不成一致意见,患方完全可采取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寻求纠纷的最终解决。


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日趋紧张,不时有媒体报道暴力伤医事件,很多医生在执业过程中如履薄冰。而这些冲突很大程度上源于医患关系的异化。

在医院里,常常能听到患者对医生说:“花多少钱都行,只要能把病治好了”、“我们可是花了钱的,如果孩子治不好,我跟你没完”……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医患关系已经异化为消费关系。医患纠纷己经成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成为困扰和影响医院正常工作,影响医护人员安全的难题。

临床上大量的纠纷并非纯医疗事故,真正的医疗事故仅占纠纷的10%左右。

医生和病人从来就不该是对立的

请对彼此都多一点耐心和包容


患者突发躁狂,拔掉引流管冲出病房,很多医生、护士、家属都拦不住,主治医生一到,立刻上前拥抱住他,病人马上就安静了。


患者最信任的本该是医生,

多么希望医患关系能够定格在这一刻。


一位患者留下遗嘱,感谢曾经救治过自己的医生,医生看到后,忍不住泪流满面。


医患之间本应没有矛盾,医患是同盟,

共同的敌人应当是疾病,什么时候这种关系变了呢?


3岁小男孩突发高烧,牙关紧闭,为避免孩子窒息,医生将手指伸进孩子嘴里,帮他抵住舌头,即使被死死咬住,也忍着疼痛帮孩子治疗直到他转危为安。一周后男孩前来医院复诊时,向医生鞠躬致谢,而医生也深深鞠躬回礼。


而这一幕也发生在100年前,当医生查房时,小患者突然鞠躬致谢,而医生也深深鞠躬回礼。


请别再拿医生吓唬孩子了,

我们希望,他们生病、痛苦的时候,

知道医生是最想帮助他们的人,

而不是视医生为恶人。


医患沟通


在两个完全陌生的人之间,患者又作为对沟通内容和认知能力与医生之间存在天壤之别的一方。

因此,注重对方的感受,了解对方的需求,站在患者的立场上想问题,在整个沟通中把更多的理解,尊重融入到行动和语言当中,拉近医患之间的情感距离,让患者感觉到把身体交给你放心,是医生更应注重和力求做到的,否则话说千遍也无济于事。

在医患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前提下,这种紧张的状态会日趋缓解,医患双方真正的和谐一定能够实现。

来源:声优工作室


来自:仟律网

1556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手术做到一半,之 刑事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医疗事故调解的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调解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调解的原则有下列: 1、公开与公平原则; 2、及时和便民原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条规定了及时和便民的原则。 3、平等协商原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赔...

时间:2022-06-09 11:07

675次阅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的。这一细则确立了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机构管理中的法律地位。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规定,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时间:2022-06-09 10:49

796次阅读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有哪些

医疗纠纷调解法律依据是什么?

医疗纠纷调解的法律依据如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

时间:2022-06-08 13:57

544次阅读

医疗损害责任的特征和归责原则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特征及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特征: 1、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 2、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包括了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3、医疗损害责任发生在医...

时间:2022-06-08 11:42

1144次阅读

患者有损害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不包括

不属于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有什么?

不属于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法律依据:《侵权责任...

时间:2022-06-08 11:35

843次阅读

侯玉琴律师

侯玉琴律师

劳资纠纷、人身损害、合同纠纷、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婚姻家事…

咨询我

热门推荐

飞刀手术后患者死亡,医疗纠纷谁担责?医疗纠纷和解后能反悔吗?治疗之后多年发现自己权利被侵害,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民事纠纷】中,非法行医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如何分配医疗过错举证责任?术后感染导致并发症的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应该怎么起诉医院?最新举证规则,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条款被删除了医疗纠纷案件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应该怎么起诉医院?【法律小常识】如何应对医疗纠纷?2020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民法典为医疗纠纷“之痛”开新“处方”医疗事故诉讼的依据是什么?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发生医闹该怎么处理?非法行医民事纠纷立案标准医疗事故赔偿诉讼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医疗产品责任和输入不合格血液案件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医院在履行转诊的义务时应注意什么基层医生应如何应对医疗纠纷?听听律师的讲解如何理解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区别?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什么不同?患者拖欠医疗费,医疗机构因可以解除医疗服务合同吗?医疗纠纷:释义、规则、法律依据!医疗纠纷案件,患者是否可以申请先予执行?新冠病毒疫苗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法律权益如何保护?国内无可替代药品的情况下,使用较为昂贵的进口药物,能否属于医疗费的赔偿项目?医疗事故医生赔偿与医院赔偿怎么区分遇到医疗事故:家属该怎么办?医院误诊是否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医疗过失应该怎么赔?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哪些诊疗项目医保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