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过
2018年4月7日位于西安市凤城一路的某酒店发生一幕悲剧,普通的客房变成了临时手术间进行一场违规的美容手术,让一名爱美的女性不幸身亡。
据了解,死者来自甘肃,通过微信联系到西安一家美容机构,随后与美容机构人员谈好价格后被带到事发酒店进行抽脂和胸部填充手术,麻醉师为死者实施麻醉后开始抽脂工作,手术中发现死者情况不对劲手术实施人员便拨打120,急救赶来后发现死者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经查,美容机构负责人为李某,女,陕西人,长期在西安从事非法美容整形行业,没有明确门店,都是通过网络,联系寻找整容者,不久之前曾被打击处理过。目前,两名非法实施手术者,警方已经锁定,正在全力追逃之中。
法律分析
经律师分析,本次事件是一起典型的由非法行医引发的医疗损害事件,美容机构负责人李某以及手术实施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美容机构李某及相关人员对死者进行抽脂和胸部填充手术,因存在过错致使患者死亡,李某以及相关人员构成共同侵权,死者家属有权向侵权主体主张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理费用。
行政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业务的将被视为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许可登记。
本案中,美容机构并没有依法进行登记,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手术人员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便开展医疗美容业务,属于非法行医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
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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