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广东高院: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公司不能单方终止合同(附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0-09-30 10:21:11

阅读量:11327


  来源:劳动法库

  《中华人民共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是否只要劳动者提出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无条件的签署呢?还是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不再续签?看看广东高院的裁定吧: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粤高法民申字第812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珈*太阳能光电(深圳)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张*辉。

  再审申请人珈*太阳能光电(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张*辉追索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深中法劳终字第56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珈*公司再审申请称:请求撤销原判决,改判珈*公司无需支付张*辉2014年7月的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和律师费。事实和理由:珈*公司已足额支付2014年7月份工资给张*辉,原判决按张*辉平均工资基数来计算该月工资是错误的。双方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珈*公司无需向张*辉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张*辉发出的电子邮件,不足以证明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书面主张。用人单位与员工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均有选择权。

  本院认为:本案为追索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纠纷。原判决根据珈*公司提交的员工电子打卡记录确定张*辉的出勤时间,参照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标准认定张*辉2014年7月的工资金额为8434.87元,而张*辉2014年7月工资表中应发工资为7952.61元,据此判令珈*公司支付工资差额482元给张*辉,处理并无不当。珈*公司已与张*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张*辉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而依据该法律条款的规定,第二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是否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决定权在劳动者,并不在用人单位。张*辉分别于第二份劳动合同到期前的2014年6月27日、7月1日发电子邮件给珈*公司,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珈*公司收到电子邮件后拒不与张*辉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因此,原判决认定珈*公司在双方所签第二份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张*辉送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决定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并要求张*辉办理离职手续,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珈*公司向张*辉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原判决判令珈*公司向张*辉支付律师费4020元,处理并无不当。

  综上所述,珈*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珈*太阳能光电(深圳)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闵*

  审 判 员  郑*

  代理审判员  朱*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钟*



来自:仟律网

2179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广东高院:二次固 刑事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付了首付的房子怎样解除买卖合同

付了首付的房子怎样解除买卖合同?

律师解答 付了首付的房子解除买卖合同必须履行必要的催告、通知义务,没有履行的解约不成立;被解约方对解约有异议的应当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草率解约将承担毁约责任。...

时间:2022-06-08 11:34

1146次阅读

还款协议需要公证吗

还款协议需要公证吗?

律师解答 还款协议不需要公证。签订还款协议的主体合法,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经成立则具有法律效力。...

时间:2022-06-02 15:08

683次阅读

集体合同纠纷应如何处理

集体合同纠纷应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一)因集体协商发生争议处理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协调处理机构提出协调处理的书面申...

时间:2022-06-01 16:29

644次阅读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

律师解答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写分两种情况: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写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借款合同的本质,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时间:2022-06-01 16:27

957次阅读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解答 适用继续履行时应注意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时间:2022-05-31 16:39

650次阅读

李方剑律师

李方剑律师

为涉金融业务的风险防范及争议解决提供专业的金融法律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保理;项目融资;私募基金;信托;供应链金融;债券;金融衍生品;互联网金融;金融债权保护、债务重组、不良资产处置、债务危机管理;票据争议解决;金融机构业务合规性审查等。…

咨询我

热门推荐

明确了!最高院判例:借名买房规避限购政策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最高法裁判观点:如何认定合同性质及合同解除?权威观点:合同法司法解释废止后,如何判断约定违约金是否过高以及调低的幅度?​最高院:约定一方只收回报不担风险的合作合同,应认定为借款合同《民法典》:定(订)金一字之差,有何不同?最高法裁判:认定“缔约过失责任”的3个要件最高法:限制当事人不得起诉的合同条款有效(请谨慎签署)合同纠纷律师:合同种类有哪些?《民法典》:合同解除制度的10大变化最高院:签字主体和履行主体不一致时如何确定合同主体?《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中房屋归一方所有,债权人提起撤销权之诉太重要!最高法观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与“签字、盖章”生效的区别合同风险及如何有效预防?委托中介卖房后又反悔!法院判:双倍返还定金!房屋买卖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呢?最高法公报案例: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2个法律要点疫情期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怎么办?律师支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大典型问题深度解析!最高法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裁判规则21条“从业后才知道,合同纠纷好做,是最大的谎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实务分析商铺转让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最高法裁判观点:限制当事人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合同条款是否有效?双方签订不以取得所有权为目的名义“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属于“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最新案例: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无效(附法官详解)​最高院裁判观点:​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亦在六个方面存在主要区别最高法:《合同法》第49条认定构成表见代理必备条件(附详细说明)并购因阴阳合同避税被处罚,类似交易如何避险?专业普法:电子劳动合同,怎样签才有效?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已经实际交付,在未来办理权属证书前房屋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人应为买受人最高法裁决:是否可以将借款合同转变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官: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与认定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及合同纠纷管辖法院购房反悔想退房,合同继续履行or解除?婚宴因疫情取消酒店不退定金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