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刑法》对于强奸罪的规定是指违背了妇女的性意愿,使受侵害的妇女无法抗拒,不敢抗拒,也不知道如何抗拒。其中,通过暴力进行的通奸侵犯了妇女的意愿,通常没有争议。但是,当通过胁迫手段和其他手段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时,确定是否属于强奸罪往往是有争议的。
案件回顾:
嫌疑人王,男,40岁,理发店老板。受害人张,农村女孩,15岁,无性经历,和王的妻子有亲戚。
张被介绍给王的理发店当学徒,一天晚上9点张某第一次到达理发店,王某表示想要教张足疗,于是带张去了三楼的一所房间。 王看到张穿着牛仔裤,以衣服太紧无法更好教学为由,让张换了一件宽松的睡衣。
之后王抚摸张的腿、腹部和背部,整个按摩过程,张某都处于晕晕乎乎的状态。王趁机脱掉了张的衣服,抚摸着吻着张的乳房。张感到头晕,没有抵抗力,王趁机与张发生性关系。几分钟后,张突然清醒,大叫王某是个变态,并打电话给父母解释此事,其父母立即报警。
案件争议:
第一种观点是,王的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原因是王的行为没有违反张的意愿,张有性欲,王不属于违反妇女的意愿,也没有使用法律规定的强奸手段达到性关系的目的,因此不应将其视为犯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王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原因是王的先前的接触和按摩行为使年轻无知的张由于生理原因失去了抵抗能力,然后发生性关系。王的举止违反了妇女的意愿,也符合强奸罪的“其他手段”要求。
仟律网在线:
王在此案中的行为构成强奸。王的行为不仅符合“侵犯妇女意志”的要求,还符合强奸罪中“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其他手段”的要求。
从此案的事实来看,王的行为显然不是暴力行为或胁迫行为。需要回答的问题是,王的行为是否是“以其他手段”犯下奸淫罪。在强奸罪中违反妇女意愿的行为和强奸行为实质上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的问题是,王以教张做足疗的名义按摩、抚摸和亲吻张,使张基于生理原因产生性欲。王某借此机会与张某发生性关系,这符合强奸罪。行为特征也侵犯了张的性自由意志。因此,王的行为构成强奸。
1000
电信诈骗一万元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1万元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全部退还,认罪态度也好的话,有很大的机会争取到缓刑。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
一般初犯怀孕了的,最终被判缓刑的可能性会很大,但前提还是需要满足缓刑的标准才行。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如果犯人是还没有达到法定年龄18周岁,或者是犯人是在孕期的妇女,以及犯人的法定年龄已经到达了75周岁以...
偷税漏税的,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第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五千元以上的;第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量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
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