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面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安置补偿方案,该如何审查它的合法性?

发布时间:2020-03-17 08:52:46

阅读量:16045


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提高各地经济水平与征地拆迁是离不开的。而在征收开始之前,征收方通常会依照法律之规定向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所有权人下发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与被征收人共同确认调查结果等履行一系列法定程序。


所以,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会不断的收到各种文件,而这些文件对自己的切身利益都有着很大的影响。其中安置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来讲最为重要,因为安置补偿方案是计算被征收人权益的重要依据,同时安置补偿方案也是作为征收方能否获得“征地批文”的重要依据。



众所周知,新《土地管理法》将两公告一登记从批后修改为批前,也就是说,在与绝大多数被征收人未签订补偿协议时,在一定程度上讲征收方是很难拿到征地批文的。那么,面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安置补偿方案,该如何知道它是合法的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土地管理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首先集体土地上的征收,要根据新《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进行报批,征收集体土地的,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也就是说,地方在征收集体土地时必须要由市、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批准。只有征地批复下来了才能正式征收。


 

其次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原则上,征收集体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进行拟定和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因此,当补偿安置方案公布以后,被征收人首先要查看补偿安置方案是依据哪些法律法规所制定的,如果补偿安置方案是级别比较低的或是没有权力制定补偿方案的相关部门所制定,那么此时就能判断出征收补偿标准的合法性,另外也要查看补偿安置方案中的内容,如果并未按照以上所规定的制定,那么此时补偿方案同样可能存在不合法性。所以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一定要查看或是问清楚补偿安置方案所依据的法律规定的内容。


不过,对于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内的土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则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来进行补偿。但实践中,有的地方为了缩减补偿,往往不按照此规定实行,导致被征收人的补偿减少。因此,如果自己的房屋已经被纳入到了城市规划区,那么还按照原先的补偿安置方案实施,显然是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可以采取法律措施。



最后补偿原则。《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此原则是衡量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所制定的补偿标准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也就是说,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原则上是按拆一还一,即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合法建筑的面积,选择货币补偿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合理、公平的补偿,否则被征收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此,律师提醒大家,在拿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时候,一定要对里面的内容认真的审查,如果觉得补偿安置方案有问题可及时的向征收部门人员反映或是咨询律师,千万不要草率的签订补偿协议。

来源:网络  

来自:仟律网

2654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面对涉及自身利益 刑事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政府对鱼塘征收的补偿标准

当地政府征收鱼塘怎么补偿?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

时间:2022-06-09 11:33

686次阅读

政府有偿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法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有哪些规定?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等相关问题,规定于《土地管理法》中。具体有: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时间:2022-06-09 11:31

1011次阅读

土地被征收离婚女方可以分吗,土地补偿款离婚分配可以平分吗

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要分吗?

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可以分,离婚后,双方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分配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以具有本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具有本集体户口为准。如符合该条件,可以获得分配;不符合该条件的,不能...

时间:2022-06-09 11:15

561次阅读

集体土地上公司的拆迁补偿金案什么标准计算

集体土地上公司的拆迁补偿金案什么标准计算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房屋(所有权人)、土地及附属物补偿费用、租金差价(承租房屋的企业)、搬迁和安置补偿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和奖励费用、其他无形资产损失。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补偿与国有...

时间:2022-06-07 15:30

565次阅读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有哪些?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时间:2022-06-07 15:30

1279次阅读

陈敏律师

陈敏律师

刑事犯罪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 民间借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公司企业 侵权赔偿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 遗嘱继承…

咨询我

热门推荐

最高法判例: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房地产法律课堂: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补偿款归谁所有?最高院判决告诉你:已转为城镇户籍,如何保护好宅基地(附:超强建议)拆迁户选择法律维权的,应当了解这些至关重要的期限征地拆迁时这样取证!还怕拿不到满意补偿?2020年高铁占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看看如何补偿?【律师解读】征地拆迁中的6大不变原则2020年征地树木补偿标准是多少?具体测量计算方法是什么?2020年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怎么计算?2020年国家拆迁补偿新政:房屋拆迁补偿9项新标准详解【知识产权】“嘎鲁特”奶粉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2020年高铁占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看看如何补偿?遇到拆迁就能暴富吗?为什么有些地方却越拆越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如何有效解决2020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征地拆迁诉讼要用到哪些证据?如何收集证据?烦恼!儿子因征地拆迁分到了20套房,父母却把他告上了法庭2020年实施新《土地管理法》:征地拆迁新规最新整理:征地拆迁的相关法律和法定程序,建议收藏!征地补偿款属于谁?该如何分配?拆迁补偿协议怎么签?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征地拆迁时,这些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购买拆迁安置房的纠纷知多少?征地拆迁应该了解哪些信息?律师提醒:这几个关键点在征地拆迁中分量十足,把握不住就无法提高补偿中纪委:政府强制拆迁可构成犯罪!关于拆迁补偿的补偿金额多少的问题​最新判例:​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村民宅拆迁补偿协议”应视为受区政府委托实施的行为安置补偿费是给谁的,包括哪些费用?养殖场拆迁补偿可以获得多少补偿款?公房征收拆迁后的补偿安置款怎么分配?征地拆迁律师教你如何识别“违法征地拆迁”政府以违反一户一宅为由强拆房屋属违法行为,须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农民土地被征、房屋被拆,这些法律知识,你知道吗…遇到征收拆迁补偿不合理,维权律师怎么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