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最高院重磅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这个纪要从上会讨论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以来,社会反响一直非常热烈。要提醒各位读者注意的是,《纪要》不是司法解释,不能作为裁判依据进行援引。但最高法院已经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在裁判文书“本院认为”部分具体分析法律适用的理由时,可以根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说理。那么,这份《纪要》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了吧。下面一起来看精选内容:
来源:办案人(goodnightLCC)、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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