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村官贪污腐败已经不再是一个很新鲜的现象了。在征地拆迁的时候,很多村官都会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甚至说是不惜一切代价损坏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私自谎报土地的情况,谎报被征地人数、截留被征收人补偿等来保障他们从中的利益。
“看着大家都多分了征地款,我想着征地工作那么辛苦,多拿一些也是好的。哪知道我当了一辈子农民,如今却犯了贪污罪……”浙江省建德市大慈岩镇三元村村民潘永祥在法庭上懊悔不已。
同样懊悔的,还有另外12人。2018年12月27日,建德市大慈岩镇三元村原党总支书记刘树辉、原村委会主任唐忠、原村监会主任沈玉枝和9名村民代表,因涉嫌贪污站在了建德市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等待法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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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过程中,只要村里遇上征地拆迁时,村官们都会想方设法的从中获利,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就遇到过好几起这样的案件,村委会试图从村民手中获得利益,但真正起诉讼他们的进候,村委会的相关人员便会博取当事人的同情,请求私下解决。
身为村干部,他们借着国家征地拆迁的好政策,谎报、虚报被征地人数以及被征地时的相关情况,这已经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了。
那究竟是什么改变了这13人的命运呢?
原来,2016年以来,三元村村干部刘树辉、唐忠、沈玉枝及报账员刘利坤,伙同村民代表潘有祥、叶素玲、潘荣荣,在配合镇政府做征地工作中,谎称兰溪市永昌街道火炉山村方某某、叶某某、刘某某等9户村民为被征地农户,通过“借用”身份证、编造征地补偿清单、伪造征地补偿协议,套取了107万余元征地款,将其中22万元以奖金名义私分,其余85万余元被违规用于挥霍浪费、支付村级债务等开支。同时,潘有祥、叶素玲、潘荣荣又伙同其他6名村民代表贪污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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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政府项目,为什么让一些农民和村干部来做征地工作呢?
相关人员表示,由于征地的情况比较的特殊,需要了解村情的人来配合部门完成。因此,在镇政府的同意下,专门成立了一个“十人征地小组”,而这“十人征地小组”由各个自然村的村民代表、党员组成。
为何会想到套取107万余元的征地补偿款呢?
涉事人刘树辉表示,一下子有上千万元的征地政策款交给我们来处理,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大家都想用这些钱办点其他的事情。于是,我们就虚构了9名农户,‘变通’出了107万余元征地款。”
不过实践中,因利益的驱使,像刘树辉这样的人或许还有很多。由于村官管理漏洞非常的大,导致很多村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别看村官只是国家干部中最小的,但是村官却掌管着村里的大大小小的事情,而且也是与村民直接对话的人,一个村里是否繁荣昌盛都与村官的所作所为有着密切的关系。
因此,律师认为,村官这个职务是不可以忽略掉的,而且遇上征地拆迁的时候,村官不应该有任何权利来决定村民是否愿意被征收,也不可以作为补偿价格的决定者,且村民自己也要提高警惕,小心征地拆迁中的陷阱,避免让自己遭受损失。
村官套取征地补偿款犯了什么罪?
村干部套取征地补偿款的行为一般都涉及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罪名。村委会、居委会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虽然权力有非常限,但是却能影响广大被征地拆迁人的自身利益。
因此,一旦发现村委会、居委会存在猫腻或是有违法行为,被拆迁人要积极的举报,其次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征地拆迁中法律途径是其它维权方式中效果比较突出的方式,被拆迁人在维权过程中切勿盲目维权,否则很有可能错过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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