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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妻骗保案本周将起诉,3000万的保险金额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2-04-16 19:30:01

阅读量:13356

2018年10月底,天津男子泰国普吉岛“杀妻骗保”案引发舆论持续关注。天津女子小洁在泰国普吉岛一酒店泳池里死亡,随后与其同住的丈夫张轶凡被泰国警方认定为凶嫌,后在两人家中发现多张保险单,总保额疑达三千万元人民币。其中,多份保单将妻子的身故受益人指定为自己。

(图片来源:北京青年报)

泰国警方最终以蓄意谋杀、残忍伤害他人之死罪状正式控告张轶凡,泰国检方将于本周内起诉。然而,保险合同等关键证据存在取证困难。

人性经不起考验,保险也会变危险。有人说,千万不要让你的伴侣帮你买人身保险,且指定受益人为对方,因为人性经受不起考验。普吉岛的美丽海岛风情让其成为旅游度假胜地,让很多沉浸在爱情中的男女向往不已,但“杀妻骗保”案发生后举国哗然,千夫所指,风景之美难以掩盖人性的丑陋。




巨额骗保缘何频发?抛开骗保者个人原因,消费者对保险常识欠缺,个别公司业务流程不规范,加之一些保险营销员展业过程中未能全面讲解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等原因,都给个别消费者骗保留下“想象空间”。在张轶凡杀妻骗保这个案件中,有几个匪夷所思的谜团。


01
保险公司何罪之有?


1、曾在保险公司任职2个月

据媒体报道,张轶凡在与妻子结婚后便辞掉银行的工作,随后长期失业的状态下,能顺利入行保险业2个月,是因为保险销售行业入行门槛太低了。

(资料来源:新浪微博

入行门槛低则意味着风险重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牵扯的却是无数人的利益。为了能拿下单子,不少销售员不择手段。很多人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在很多风险条款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就被坑了。

2、伪造妻子签字,竟能蒙混过关

保险机构在签单的时候,应该有严密的审查流程。但保单的签字字迹差异这么大,却不被发现,匪夷所思。

(资料来源:梨视频)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公司是否该让投保人与被保人双方共同抵达签约现场,在解析完相关条款,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被保人亲自签字,并在签约现场采用录影或人脸识别等手段,最终生效。这样是否可靠些?

3)为何能在多个机构购买寿险而不被怀疑

在知乎的问答板块标题为“如何看待天津男子普吉岛杀妻伪造现场,作案前给妻子买三千余万保险一事?”下面,一位宣称自己是当初经手这份保单的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从他的回答来看,在单一保险公司判别寿险购买者的动机有限,除了利用自身的职业敏感性去判断之外,似乎没有特别有效的手段可以判断。

(资料来源:知乎)

为何张轶凡投保时,没有引起任何一个保险机构的怀疑?那么,保险公司在产品的设计和风险规避上,是否该予以完善呢?试想一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买下巨额理赔保险,还不需要自己签字,再摊上复杂的人性,的确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02
骗保案为何屡见不鲜?


从2018年10月12日至12月12日的两个月时间内,两起骗保案引发社会持续关注。

除上述“张轶凡普吉岛杀妻”之外,2018年10月份,湖南娄底一起骗保案也引发社会关注。某男子因想逃避拖欠十余万元的网贷,故瞒着妻子偷偷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赔偿金额为10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受益人为妻子。随后该男子伪造坠河现场骗保,殊不知妻子信以为真,最后带一双儿女自杀。

此前的2016年7月18号,安徽省宣城曾发生了一起离奇车祸。当年7月5日,张姓男子为妻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安行宝两全保险”4份,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同年7月18日3时许,妻子要带次子到南京某医院看病,张轶凡遂驾车行驶至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山某加油站附近时,故意将轿车驶入事先踩点的池塘,并将妻子捂死在水中。

这是三起起典型的杀妻骗保案,事件的情节和国内首部保险行业探案剧《守护神之保险调查》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资料来源:爱奇艺)

演员黄宗泽在剧中饰演的角色是保险调查员。这个角色既不是侦探,也不是警察,但和这些职业的目的一样,都是为了剥茧抽丝,还原事件的真相。

这部热剧改编自多个真实案例。其中,一位70岁日本妇女在6年时间内,以氰化物毒害前后四任丈夫,分别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她却因此骗取到约6000万元的保险赔款。

这种“得逞”的案例毕竟是少数,被揭穿后,此前所得的保险赔款必定予以归还,且背上谋财害命的罪名而锒铛入狱。

面对巨大的金钱诱惑,有的人会丧失心性。知乎上,一位法律系学生说,他们的老师曾在课堂上说,千万不要让你的伴侣帮你买人身保险,且指定受益人为对方,人性经受不起考验。

事实上,抛开人性不说,许多人对于保险的认知还处于非常浅的层面。在微博上,关于张轶凡杀妻骗保一案的议论中,不乏以下声音:

 (资料来源:新浪微博)

可见,人们对保险的认知,仅仅停留在非常浅的层面。岛叔认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每个人都有必要去了解一下保险的基本常识,这样做的好处是,在面对纷繁多样的保险产品时,面对花言巧语的推销和突如其来的保单,可以多一份理智的判断。


03
什么是“保密要求”?


据被害女子方国内代理律师方文川介绍,目前家属的死刑诉求遇到了取证的困难,国内多家涉案保险公司拒绝提供保险合同、拒绝介绍保险签订过程和保单当下的效力。据了解,涉案保险相关信息,对嫌疑人的定罪和量刑极为重要。

方文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证人口供记录和相关证据,警方最终以泰国刑法第289(4、5)蓄意谋杀、残忍伤害他人致死罪状正式控告该案嫌疑犯张轶凡,泰国刑法289条为死刑判决。

据方文川助理章红媛介绍,目前该案在泰国警方方面的调查已正式结案,已于1月14日移交当地检方再次审核,泰国检方本周内将会进行起诉。章红媛表示,目前他们在1月22日把最后一份保单的泰文翻译补充交给了泰国警方和检方。“目前泰国警方掌握的仍然是之前的四份保险合同,总保额为1716万”,然而这远远低于小洁家属心中3000万的数字。

“各家保险公司都拒绝向我们提供保险合同,拒绝说明保险合同签订的过程,拒绝对保险合同目前实时状态下的效力发表意见。小洁父母在国内委托的保险专业律师李滨说,“保险公司给出的原因都是天津警方要求对此案保密,但是他们又拿不出警方的书面要求,我们认为作为被保险人的家属应当有知情权。”

(资料来源:北京青年报)

小洁父母和李滨已经向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目前中国银保监会还没有回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明确回复没有建立保险合同的查询渠道。”李滨表示,家属对于保险的理赔问题并没有任何的诉求,只是想确认更多的保单,增加证据的分量,“泰国警方指控的是蓄意谋杀,蓄意是个很主观的概念,所以我们需要搜集更多的保单来佐证,增加判死刑的可能。”


05
3000万的保险金额如何处理?


目前死者家属最为关心的是,涉嫌杀妻骗保的天津男子会否被引渡回国内被处以死刑,而其余人关心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这超过3000万的保险金额最终会如何处理?

从目前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男子为妻子投保的所有寿险保单,投保时间只有几个月,这也就意味着,一旦司法部门确认死者确实为丈夫所杀,所涉及的保险公司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且不需要退还保费、现金价值等等。保险公司不会有任何损失。

但公众似乎并不认为保险公司是无辜的,新京报的一篇评论文章《普吉岛骗保杀妻案:谴责渣男,别让保险公司跑了》,在谴责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也将争议的矛头直指保险公司。于是在下面的评论中,岛叔看到了大量的对于保险公司的谴责:

有人不懂《保险法》,认为即便投保人杀害了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依然具有赔偿义务,因为还有其他受益人:

(资料来源:知乎)

有人怀疑保险公司动机,认为保险公司在保费冲动之下,根本就缺少核查投保人是否具有杀人骗保嫌疑的动力。确实,按照目前《保险法》的规定,一旦确定是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进行骗保,只要投保不满两年,保险公司甚至不用退还保费。

(资料来源:知乎)

更有甚者,认为保险公司存在核保不严的情形,导致被丈夫投保巨额保险之后,妻子仍不知情,以至于惨案发生,保险公司因此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资料来源:知乎)

保险作为一个出发点是帮人转移风险,给生活更多稳定性的工具。本身没有对错可言,而保险本身的诞生也是善意的。尤其像寿险,将自己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想要身故后都能给家人留一份物质保障,这境界何止“春蚕到死丝方尽”,它绝对是对家人的爱与责任的体现。

但如果被为了满足物质、金钱的欲望,而无视道德伦理的人所利用,就很可能产生可怕的社会影响。

杀亲骗保的案件不少,但显然实际上理赔成功少之又少,这主要归结于保险产品设计从源头上对于犯罪风险的考虑,和对道德风险的预防。人们常听说的“买保险容易,理赔难”,一定程度上并不完全是误传。比如说,在这样的场景中,“理赔难”其实是对所有投保人利益的保护,它能较大程度上降低道德风险的出现,也是保险产品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

而保险法中还有一个保险利益原则,也就是说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法定的利益和确定的利益关系。这个原则的确定主要就在于保障合法利益,规避一定的道德风险、惩治保险诈骗和故意杀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它并不能完全杜绝道德风险,所以保险产品的设计又会有进一步的规定。

我们看到责任免除的第一条就是“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所以,显然,杀妻骗保案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赔付责任的。此外在杀妻案中,被害人的父母质疑多份保单上的签名并非被害人自己的笔迹。而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这份保险合同也是无效的。

虽然目前保险法还没办法做到滴水不漏,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加上保险公司有比较强大的案件调查能力,现实中恶意骗保,极有可能不仅保险金没捞到,却应了那句“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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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仟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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