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发布时间:2021-01-30 10:30:01

阅读量:1774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如何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更有效地救济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成为法院处理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的重点,征收案件诉权保护涉及多方面的问题,但其核心在于受案范围的确定,本文主要就这个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一、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除此之外,笔者认为,司法实践中还应把以下几种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审判中:

  1、对未登记建筑的认定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可以看出,这种对未登记建筑的认定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直接关系到未登记建筑能否获得补偿,也直接关系被征收人的相应权益,应纳入行政审判的范围。

  2、行政机关违法采取措施的强制搬迁和强制拆除房屋的行政事实行为。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行政事实行为,所以,在房屋征收中行政机关采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所列举的违法情形侵犯被征收人人身权和财产权,被征收人提出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如果被征收人在提出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该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被征收人直接就违法行政事实行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判决时应当对赔偿义务机关致害行为是否违法予以确认。

  3、房屋征收补偿中的行政不作为行为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为了避免征收补偿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房屋征收过程中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做了明确规定,如公布征收方案,调查登记结果等。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则侵犯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如被征收人提起履行职责之诉,应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4、行政补助和行政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可以看出,补助和奖励行为是直接涉及到被征收人权益增损的具体行政行为,对此不服的,被征收人应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此外,从行政行为的法律性质上讲,此处的补助和奖励分别属于行政给付与行政奖励。最高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已明确将行政奖励和行政给付列为行政案件的案由。

  二、受案范围的排除

  1、行政决定的前置行为,征收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须做出一系列的行为,这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各类规划和计划等,司法实践中对这种前置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较大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这种前置行为直接影响到被征收人的房屋所有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应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另一种观点认为,这种前置行为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并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可诉性,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因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各类规划,更多地表现出行政管理的专业性,法院对这些问题的把握并不比行政机关更有优势,且这些行为多是经过众多政策考量、公众参与与并有技术标准和规范验证和支撑的,①故法院不宜从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角度对其进行全面审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规划,这种规划是要经过市、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从而使其有了权力机关的意志,故法院也不宜对其审查。

  2、行政程序尚未终结的不成熟行政行为,房屋征收补偿行政管理过程存在一系列相互关联、彼此承接的行政行为。有些行政行为尚在行政程序运作之中,未对于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司法权介入的时机还不成熟,这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调查登记行为,调查登记一般在房屋征收决定前进行,是对征收房屋进行评估,进而确定补偿金额的前提和基础。调查登记并非独立的,最终对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会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属于不成熟的行政行为。②对于调查登记结果不服的,可以通过复核、鉴定程序予以解决;同时也可以再补偿决定的案件中,将其作为事实问题一并审查。

  3、征收决定公告和补偿公告。有观点认为,公告具备具体行政行为的要求,对被征收人产生直接的权利义务,且不具备反复适用性,实践中可能出现违法的情况,应提供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③笔者认为,公告行为更多地表现为一种送达方式,并未对被征收人设定新的权利义务,不会对被征收人产生实际影响,应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况且,对这些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无实质意义,浪费司法资源。至于公告可能产生的违法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的司法审查达到救济权利、监督行政的目的。

  参考文献:

  ①参见杨建顺:“司法裁判、裁判分离与征收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权利博弈论”,载《法律适用》2011年第6期。

  ②不同见解认为,登记调查行为确立了被征收人的法律地位,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质影响,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应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参见薛刚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理解与运用》。

  ③参见朱嵘:“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立案受理三题”,载《法律适用》2011年第6期。

  (作者: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来自:仟律网

1116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房屋征收与补偿行 刑事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政府对鱼塘征收的补偿标准

当地政府征收鱼塘怎么补偿?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

时间:2022-06-09 11:33

686次阅读

政府有偿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法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有哪些规定?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等相关问题,规定于《土地管理法》中。具体有: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时间:2022-06-09 11:31

1011次阅读

土地被征收离婚女方可以分吗,土地补偿款离婚分配可以平分吗

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要分吗?

征地补偿按土地分的离婚可以分,离婚后,双方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分配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以具有本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具有本集体户口为准。如符合该条件,可以获得分配;不符合该条件的,不能...

时间:2022-06-09 11:15

561次阅读

集体土地上公司的拆迁补偿金案什么标准计算

集体土地上公司的拆迁补偿金案什么标准计算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房屋(所有权人)、土地及附属物补偿费用、租金差价(承租房屋的企业)、搬迁和安置补偿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和奖励费用、其他无形资产损失。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补偿与国有...

时间:2022-06-07 15:30

565次阅读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有哪些?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时间:2022-06-07 15:30

1279次阅读

解杰律师

解杰律师

专注民商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咨询我

热门推荐

最高法判例: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房地产法律课堂: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补偿款归谁所有?最高院判决告诉你:已转为城镇户籍,如何保护好宅基地(附:超强建议)拆迁户选择法律维权的,应当了解这些至关重要的期限征地拆迁时这样取证!还怕拿不到满意补偿?2020年高铁占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看看如何补偿?【律师解读】征地拆迁中的6大不变原则2020年征地树木补偿标准是多少?具体测量计算方法是什么?2020年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怎么计算?2020年国家拆迁补偿新政:房屋拆迁补偿9项新标准详解【知识产权】“嘎鲁特”奶粉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2020年高铁占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看看如何补偿?遇到拆迁就能暴富吗?为什么有些地方却越拆越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如何有效解决2020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征地拆迁诉讼要用到哪些证据?如何收集证据?烦恼!儿子因征地拆迁分到了20套房,父母却把他告上了法庭2020年实施新《土地管理法》:征地拆迁新规最新整理:征地拆迁的相关法律和法定程序,建议收藏!征地补偿款属于谁?该如何分配?拆迁补偿协议怎么签?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征地拆迁时,这些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购买拆迁安置房的纠纷知多少?征地拆迁应该了解哪些信息?律师提醒:这几个关键点在征地拆迁中分量十足,把握不住就无法提高补偿中纪委:政府强制拆迁可构成犯罪!关于拆迁补偿的补偿金额多少的问题​最新判例:​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村民宅拆迁补偿协议”应视为受区政府委托实施的行为安置补偿费是给谁的,包括哪些费用?养殖场拆迁补偿可以获得多少补偿款?公房征收拆迁后的补偿安置款怎么分配?征地拆迁律师教你如何识别“违法征地拆迁”政府以违反一户一宅为由强拆房屋属违法行为,须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农民土地被征、房屋被拆,这些法律知识,你知道吗…遇到征收拆迁补偿不合理,维权律师怎么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