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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企业的几种资本运作模式

发布时间:2021-12-14 11:00:01

阅读量:15974

  


缺乏可担保财产与信息不对称是中小企业难以融资的主要问题,新三板通过增加企业的知名度以及增强股权转让的流动性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股权质押融资、定向增发以及转板等新的融资模式,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得到一定的解决。

  一、股权质押融资

  股权质押贷款不仅只需要股权作为质押物,省去了一般质押贷款的评估环节,而且还可能享有政府给予的政策优惠。可贷的资金总额高、手续简便使得股权质押贷款已经在上市公司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担保法和物权法对于股权质押做出了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75条第2项规定质押的范围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第78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47条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发生效力。以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要先签订股权质押合同,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发生效力”。另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投资人PROP证券质押业务指南》第6条第5项对限售股的质押做出了规定,“如果质押的质物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质押双方应承诺在限售期内不转让本次质押登记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限售股股权质押流动性限制以及质押股票质权的实现对公司股东结构影响等问题是股票质押制度对上市公司质押率严格限定的重要原因,如《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又如《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总额的50%”。由于新三板属于非上市公司,其股份变化产生的影响远小于上市公司,虽然全国股权转让系统中的挂牌公司需要遵守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但其股权质押比率所受的限制小于上市公司。

  股权质押融资最大的优势是融资成本低且能保持原股东的股权结构,相比于传统融资方式对实物资产的看重,股权质押融资更注重企业的发展潜力和成长性。

  二、定向增发

  定向增发是指企业以直接融资的形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定向増发具有审批流程简单,发行成功率高的优点,因此新三板市场上的挂牌企业主要通过定向增发融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新三板企业在定向増发的时间选择上享有很大的自由,企业可以通过在挂牌的时间点是否有资金需求来选择在挂牌时增发或在挂牌后增发。定向增发通过增加新三板市场股票的供给提高新三板市场的融资功能并且缓解新三板市场流动性不足的缺陷,同时定向增发也避免了挂牌企业的股份被大比例稀释的风险。

  三、中小企业私募债及绿色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面向中小企业的债券融资方式,2012年5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指南》,该办法及指南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制度正式实施。发行效率高、门槛低,融资规模和资金的使用都可由企业自身灵活确定等优点使得私募债受到中小企业的追捧。但是,私募债却不是主流的融资渠道,其原因一方面在于私募债不能公开交易流动性弱,另一方面在于尽管发行门槛低但风险和不可控性大,企业存在抵质押物不够或缺少反担保等增信问题。由于企业的融资成本包括了中介费用和投资者要求的风险补偿,因此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

  四、转板

  转板制度是不同层次资本市场有效对接的中转站,通过转板制度可以向比新三板更高级的资本市场输送大量优质企业。对于企业来说,通过转板进入高层次资本市场,可以获取更高的市场关注度,股票的交易流动性也将大大提高;对于新三板市场来说,转板制度使得亏损企业可以降板或退市,从而提高留在新三板中的优质企业的比例,实现资本市场上的优胜劣汰。目前的转板方式仍然要经过严格的IPO环节,并没有优惠的条件或便捷的方式,因此转板所花费的时间成本、资金成本和直接IPO的企业并没有什么区别。

  五、并购重组

  新三板既有己经具备一定规模和盈利能力的公司,也有在新兴行业具有潜力以及在特殊业务领域具有较好业务能力的公司,这些特点使得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成为了主板公司并购的种子公司。另外,新三板公司收购未挂牌企业,甚至新三板公司参股或反向收购主板公司也时有发生。上市公司对新三板企业的并购方式主要为参股,这种并购方式在为新三板企业带来大量的流动资金支持的同时也体现了新三板企业的独立性。并购重组能实现中小企业的资源整合,好的企业通过并购继续壮大,差的企业在并购中退出,最终新三板市场中的企业的质量将大大提升。

  来源:网络



来自:仟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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