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签了,你不签到时可能补偿都没了
拆迁是大事,在拆迁时一定要想清楚之后再做决定,要知道,拆迁等于是你失去了土地、房屋,而这些的失去,也意味着你可能面临没有土地搬入新安置房之后进入高额的生活环境当中,所以说,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生活来源。虽然拆迁是国家发展的好事,但当你觉得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时候你完全是有权力拒绝签补偿协议的。
所以,在考虑社会利益的时候,也不能把自己的合法权益放置脑后,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必要的时候大家一定要先想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行。
早些搬离,早些同意签协议,会有奖励
在拆迁中,拆迁方为了能够在短时间内让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来达到他们的拆迁目的,他们会极具办法让被拆迁人签字,比如说:早签、早搬之后,会有什么奖励,什么福利等类似的诱惑。在这里想说明一下,并不是给拆迁方抹黑,而是现实生活中,在换位思考一下之后,拆迁方的这种行为肯定是普遍存在的。然而,对于这些诱惑相信也有老百姓在不懂拆迁方的招数之下会抵挡不住奖励的诱惑而签了协议。那么,在你签了协议之后想要再维权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所以,老百姓在拆迁中一定要注意了,一时的诱惑奖励并不见得你会从中得到多少好处。反而会让你失去应有的。在这里提醒大家,要全面考虑拆迁补偿标准的合理性,不要被眼前的好处所诱惑而失去自己应得的合法权益。
先签协议,补偿一定会给你们
“民不和官斗”,这是众多老百姓的信条,他们都知道,拆迁方的背后往往都是有当地政府在支持着,且许多老百姓也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任凭拆迁方摆布,既不懂得如何保留证据,也不知道如何维权,在一味的妥协中最终得到悲剧的结果。而近年来政府逐渐收紧了拆迁政策,暴力拆迁也越来越没有空间。于是,拆迁方便改变了战术,他们抓住了老百姓不懂法、贪小便宜的弱点,便用“合法”的手段,从而达到利益的最大化。
而在征地拆迁中,就出现过很多的“空白协议”,这种案件纠纷。这种空白协议,是没有实物存在的,拆迁方的口头承诺,在你签了协议之后很有可能实际补偿就会大变样,补偿金额也大大减少,房屋面积、地理位置等都会出现与承诺完全不符的情况。
所以说,拆迁中空白拆迁协议是千万不能签字的。拆迁方的承诺如果没有落实到协议里面,那么就很有可能出现不兑现承诺的现象,然而,这个时候想要再维权,那恐怕真是难上加难了。
给你的补偿比其他人都要高
拆迁方为了能让被拆迁人尽快且顺利的在拆迁协议上面签字,他们可是会费尽周折,想出各种招,各种说法让签字,其中,“给你的补偿比其他人都要高“想必大家都听过。这些话,就好比在商场买衣服售货员说的话一样”给你的价格比刚才那人的要低。。。。”等等这种好听话,让你感觉到你占了便宜。
对于这种行为,大家就要注意了,往往这些可能都是拆迁方的圈套,所以律师建议大家,在拆迁中一定要谨慎拆迁方的花言巧语,同时,在遇到不懂或是有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找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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