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法律专题

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有何区别?

发布时间:2021-04-30 10:27:26

阅读量:19733

  一、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异同点

  1、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客体不同。

  在保证人与债权人的相互的关系中,保证人对债权人负担的是保证债务,相对应,债权人对保证人享有的保证债权,此债权具有特殊性,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所允诺的义务对债权人而言只是期待权,并不具有现实的效力。换言之,债权人只有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向保证人发给给付要求时,债权始生效力。而一般债权的请求权,只要债务履行期限届至,债务人就有履行给付的义务,就发生效力,不以债权人发给给付要求为生效条件。

  保证期间是为保证人利益而设的,众所周知,保证人在保证主债权债务关系中只有义务而无权利,保证期间的价值就在于维持原事实状态,(即债权人不享有现实请求权),而对否定原事实状态的权利的行使进行期限界定,而这种权利也就称为形成权,它的行使使双方之间形成了现实债权债务关系,使保证债权的请求权得以成立。

  从本质上来说,笔者以为保证期间针对的是债权人形成权的行使期限。

  一般说来,诉讼时效应从权利人能够行使请求权时起算,而权利人之能够行使请求权,从客观上看,必须权利确受侵害;从主观上看,必须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所以《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我国民法对诉讼时效后果的处理,是使当事人仅丧失请求法院强制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但实体权利本身仍然存在,此时的权利沦为自然债,不在法律强制范围之内。债权人在保证期内要求保证人履行给付后,保证人不履行债务的,进入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

  2、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长短不同。

  《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期间分为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法定保证期间为六个月,但这只是任意性的规范,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不同于法定期间,从其约定。对保证期间不加任何限制的规定使得实践中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当事人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直至债务人将主合同履行完毕时解除。即主债务人将主合同履行完毕时解除。主债务不灭,保证人永远要承担保证责任。这样约定有悖设立保证期间的立法宗旨,保证期间价值在于维持原事实状态,对债权人行使权利进行期限界定,促其尽快行使,即法律的愿意是希望债权债务早日得到履行。

  对此约定究竟是视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依法定为六个月,还是依其约定过长超过主债务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定为二年,笔者倾向于认为保证期间长于二年的,即视为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应适用法定保证期间六个月。对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与主债务履行期一致的,同样应视为没有约定,按照法定期间六个月来确定保证期间,以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关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担保法》对此问题没有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期间作出的一般性规定,即保证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3、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不同。

  《担保法》规定了两种形式的担保,即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其起算点都始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但是,由于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保证人享有检索抗辩权(又称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这样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要求保证人履行给付,该行为会因保证人行使检索抗辩权而阻却。而债权人在主合同纠纷经过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再要求保证人履行给付,可能会超过保证期间,此时如果认定债权人因保证期间届满而丧失要求保证人履行给付的请求权,显失公平,因此,法律特别规定,债权人已就主合同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担保法》第25条第2款)该中断的状态是延续的,一直持续到诉讼程序或者仲裁程序完成并就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完毕之后。中断状态完成后,保证期间重新计算。


  二、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

  保证期间分约定保证期间与法定保证期间。前者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后者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起算和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不同的,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而在保证债务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也有很大的差别。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469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媒体或其它平台,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提供相关版权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保证期间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区别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租赁商铺土地的使用税应该如何计算?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1、出租: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房产税租金*12%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

时间:2021-04-09 09:15

15762次阅读

民法典收养法施行前的收养关系如何认定

收养是非常普遍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实施收益活动,收养关系自办理收养登记后成立的,那么民法典收养法施行前的收养关系怎样认定的?仟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时间:2021-01-09 15:10

470次阅读

遗嘱存放在遗嘱执行人处有时间限制吗

遗嘱在成立的时候,如果没有办法立即生效,或者,被继承人暂时不能够继承的话,就需要委托遗嘱执行人来暂时保存遗嘱,那么,遗嘱存放在遗嘱执行人处有时间限制吗,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吗,具体的情况是如何的,跟着仟...

时间:2021-01-09 10:39

711次阅读

民法典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有什

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的责任人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民法典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有哪些规定?仟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

时间:2020-12-30 15:17

629次阅读

佣金和回扣的区别是什么

佣金和回扣对于在销售行业工作的人来说应该是非常的熟悉,它们都是自己工资外的收入,有些人拿到的是佣金,也有些人会拿相应的回扣。但佣金和回扣是不同的,下面仟律网小编带你了解佣金和回扣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0-12-02 14:26

249次阅读

孟庆波律师

孟庆波律师

公司、合同、侵权、劳动争议类案件…

咨询我

热门法律文书

这几种合同,签了也无效,你知道吗?押金什么时候不退?欠款太多还不起怎么办?买房5万定金可以退吗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二房东是犯法的吗租房漏水该不该房东维修《民法典》时代,合同无处不在!借钱不还还没证据怎么办欠债人死了怎么办没写欠条,怎么要回欠款离婚能把夫妻债务离掉吗对方不还钱怎么办借钱不还没证据怎么办?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你晚婚了吗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呢借与不借世界难题借钱三原则夫妻离婚孩子应该判给谁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签空白合同如何胜诉?女方耗着不离婚怎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合同逾期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合同逾期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定金不退可以报警吗?超载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理赔吗?撞死人没钱赔怎么办?孕妇发生车祸怎么赔偿?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欠条借条区别两千块钱法院可以立案吗?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赔偿?借条过了十年还有效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都有哪些?欠条会过期吗?股权质押可以申请解除一部分吗?离婚可不可以异地办理?宝宝一个月离婚归谁?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证件?若女方提出离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法院判决离婚有离婚证吗?孩子多大父母离婚合适?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离婚打官司律师费多少钱?孩子三个月大可以离婚吗?离婚的步骤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