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结婚一个月离婚,受赠的房产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11-21 15:43:29

阅读量:18477


  导读:两个人结婚往往是想好好生活在一起,但是如果结婚之后发现彼此之间处不来就离婚了怎么办呢,财产怎样分割呢,结婚一个月离婚赠送房产怎么办,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结婚一个月离婚赠送房产怎么办”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结婚一个月离婚,受赠的房产怎么办?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均分。如果有约定给个人,就按照约定。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你提出的“结婚一个月离婚赠送房产怎么办”问题,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出来了,结婚一个月离婚赠送房产需要返还给赠送者,因为很明显这个房产是因为结婚才赠送的,而夫妻两结婚才一个月就离婚当然应该返还给赠送者。

来自:仟律网

131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结婚一个月离婚, 离婚财产分割遗产继承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小额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小额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解答   第一、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遗产权利凭证或者证明;   (四)载明被继承人全部第一顺序...

时间:2022-06-09 10:48

772次阅读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有效期是多少年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有效期是多少年?

律师解答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永久有效。经过公证的东西证明其是合法有效的,一个有效的东西并不会有有效期的限制,只要有效就一直有效,除非有证据证明这个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签订的。...

时间:2022-06-09 10:43

1076次阅读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律师解答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与第一次写法一样,只是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区别:1、写明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基本信息;2、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3、证据以及来源。在起诉状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写...

时间:2022-06-09 10:42

632次阅读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

时间:2022-06-09 10:41

1172次阅读

离婚男方赔偿怎么处理

离婚男方赔偿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离婚男方赔偿的,女方应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然后法院作出离婚以及赔偿判决书,男方按照判决书进行赔偿。如果不起诉的,那么一般是不会得到赔偿的,因为协议离婚对于赔偿没有约束力。...

时间:2022-06-09 10:39

466次阅读

王刚律师

王刚律师

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合同、侵权、房产、婚姻等、刑事辩护…

咨询我

热门推荐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居住权有效吗?法官这样说妻子私自打胎,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常见婚姻家庭18问题详细解析(含《民法典》及婚姻家庭司法解释新规)最高法院案例:同居期间各方工资奖金等收入,原则上不算双方共有财产夫妻离婚,作为“嫁妆”的奥迪车和100万汇款归谁?法院这样判即使存在婚外情,卖给情人的房子也不一定是恶意串通最高法:未经配偶同意,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系无权处分,对配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诉讼中,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离婚时如何裁定属于配偶的个人债务!天价彩礼让众多农村男子成光棍,部分地区已限定彩礼数,你怎么看合法收养手续如何办理?假出生证明上户如何处罚?出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明确:出轨要负法律责任!附:小三法律风险告知书!我国能施行一妻多夫制吗?印度一部落一妻多夫,女性有苦难言男子邀请多人与妻子、前妻集体淫乱,累计数十次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婚前可查询家暴记录,网友说:会不会侵犯个人隐私?两个儿子非亲生,妻子跑路,男子被骗多年欲哭无泪!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020法院版:​打“抚养费”官司诉讼指南民法典表决通过,来看看婚姻家事有哪些规定?​18条必知民法典婚姻家事新规《民法典》下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几点思考婚姻家事|女孩儿欲继承继父遗产,却遭姑姑、伯伯们一致反对,原来......婚姻法新规:想要离婚这2种情况必须清楚婚姻家事小知识,诉讼如何确定管辖?国家出手治理!还没结婚的恭喜了!父母有权处置未成年孩子的房产吗?​子女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吗?专业普法:​民法典关于房、快递、婚姻及继承等生活50问老公喜欢嫖娼,老婆起诉离婚,法院:不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给婚外第三者,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共同财产?“非法同居”已被替代,那同居在法律上有什么后果呢?案例:夫妻财产约定的不动产物权未登记,二人之间也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最新收养法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