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超详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修订后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8种情形

发布时间:2021-03-29 09:33:21

阅读量:12698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案件受理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驳回起诉所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案件受理条件的起诉,主要适用的情形有:


01
主体不适格


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否则,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02
被告不明确


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人民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03
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些都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倘若原告起诉时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就只有驳回其起诉。


04
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否则人民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例如涉及城镇企业(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案件,涉及大面积土地调整或者群体性利益的重新分配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追索土地征用补偿费的案件。


05
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06
被告提出有仲裁协议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07
劳动仲裁前置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发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08
重复起诉


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除外。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新案处理。


来源:最高院民一庭编《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最高裁判实务、山东高法

来自:仟律网

2881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抵押担保债权债务法规合同效力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汽车购置税怎么算

汽车购置税怎么算?

律师解答   新车购置税=新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17%)×购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时间:2022-06-09 13:47

913次阅读

鸣笛抓拍怎么处罚

鸣笛抓拍怎么处罚?

律师解答   部分省市采取了罚款100元不扣分的做法,部分采取了罚款200元扣三分的做法,具体要咨询当地车管所。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

时间:2022-06-09 11:35

887次阅读

有吸毒史的可以换驾驶证吗

有吸毒史的可以换驾驶证吗?

律师解答   通过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

时间:2022-06-09 11:20

884次阅读

车辆车祸报废怎么办

车辆车祸报废怎么办?

律师解答   车祸事故车报废处理步骤:   第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1)汽车所有人拿着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

时间:2022-06-09 11:19

935次阅读

车扣分罚款网上能交吗

车扣分罚款网上能交吗?

律师解答   车扣分罚款可以在网上缴纳,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网上缴款须持有当地交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卡,如果当地交管部门并未开通网上缴纳罚款服务,则无法进行网上缴纳。   可以在网上缴纳的罚款包...

时间:2022-06-08 11:32

1156次阅读

陈敏律师

陈敏律师

刑事犯罪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 民间借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公司企业 侵权赔偿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 遗嘱继承…

咨询我

热门推荐

非法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知情的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无力偿还贷款会被判刑坐牢吗夫妻一人欠钱需要两人承担吗?没打借条,怎么起诉?这里有一份操作指引!最高法再次判决:律师费不属于《民间借贷司解》其他费用范围(债权人可大胆起诉)上门讨债被判1年有期徒刑!民间讨债易犯的四大违法行为→最高院二巡案例:裁定驳回起诉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分适用最高法民一庭: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不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人民法院可裁定不予受理​仅转账凭证附言中标明“借款”用途时,借贷关系是否一定成立?(法条+案例+意见)注意!最高院裁定:仅有单位盖章,而无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的证明材料不予采信最高院判例:双方存在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不得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分配举证责任最高院判例:民间借贷利率已达上限,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可否要求借款人另行承担?最高法:“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法官总结: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法院最新判决:信用卡套现出借不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明知“借款用于赌博”的法律后果最高院最新判例明确:即便民间借贷利率已达到上限,合同约定的律师费也可要求借款人另行承担以下5种讨债方式全违法,民间借贷对付老赖还是要谨慎告别24%、36%,最新民间借贷利息计算方式看这里|转需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算:一分六厘是年利率16%还是1.6%?最高法院:民间借贷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在借贷案件中未审查出借人是否为职业放贷人、借款是否为自有资金等事实问题的,能否以此为由申请再审?最高法院: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民间借贷五问五答16%还是1.6%?民间借贷利息一分六厘的准确理解最高院民一庭:与民间借贷案件相关的5个问题注意:此类民间借贷合同无效!(附:民间借贷风险提示书)自称“精神病人”借条就无效了?太傻太天真!郑爽诉张恒民间借贷纠纷案二审判决书(有很多故事)以案说法:“借名”贷款的民间借贷合同如何确定还款责任最高法院民一庭:不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法院可裁定不予受理男子借人9万有借条却要不回,告到法院都输了,只因…最高法民一庭:民间借贷,不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法院能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