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共有并由子女继承,嗣后能要求分割吗?

发布时间:2020-09-30 10:18:10

阅读量:15293

 


 李某1与李某2离婚后财产纠纷

  裁判要旨

  离婚协议系当事人为离婚达成的协议,其中包括人身关系的解除和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等内容,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其中某个条款。当事人约定诉争房屋为共同共有并涉及继承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共同对离婚后诉争房屋权属的有效处分。若一方改变约定,要求对诉争房屋进行分割,则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

  案号

  一审: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2015)江宁民初字第4221号

  二审: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苏01民终4176号

  再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苏民再470号

  法院查明

  李某1与李某2原系夫妻关系,2010年7月9日双方在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约定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的房屋由双方共同共有,如双方有一方去世,其产权归女儿李某颖所有。2012年10月26日,双方又签订协议,约定涉案房屋的唯一法定继承人为李某颖,如需更改继承人,须双方共同书面签署同意方可生效。

  涉案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现由李某2对外出租。离婚后至2015年11月17日,李某2共偿还银行按揭贷款250812.65元,尚欠银行按揭贷款32801.64元。关于李某2离婚后偿还的银行按揭贷款,李某1称其已给付李某228万元用于偿还涉案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故在离婚协议上载明双方无债权债务,其中22万元系其出售婚前一套房屋,购买人于2010年4月7日直接给付李某2。李某2辩称李某1出售的房屋在双方婚后偿还了部分按揭贷款,有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该笔22万元并非李某1给付其用于偿还房贷;双方之所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无债权债务是因为银行按揭贷款一直是从其银行卡里直接扣除,签署离婚协议时未考虑到。李某1对其已给付李某2款项用于偿还房屋按揭贷款未能进一步提交证据。

  法院认为

  一审法院认为:涉案房屋系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现双方已离婚,共有的基础丧失,李某1要求分割,应予支持。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涉案房屋由双方共有,该房屋尚欠的银行按揭贷款系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双方离婚后李某2代李某1偿还的部分,李某1应予以返还,酌定由李某乙返还李某甲125406元。李某1称其已经给付李某2款项用于偿还银行按揭贷款,未能提供确凿的证据证实,不予采纳。关于涉案房屋的分割,根据房屋的具体状况及照顾子女及女方权益的原则,酌定涉案房屋归李某2所有,所欠银行按揭贷款由李某2负责归还,李某2给付李某1财产折价款983599元。

  二审法院认为:离婚协议系当事人为离婚达成一揽子协议,其中包括人身关系的解除和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等内容,且该协议得到民政部门或人民法院的审查,协议相关条款具有联系,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其中某个条款。本案中,李某2与李某1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诉争房屋由双方共同共有,一方去世其产权归女儿李某颖所有,双方当事人在离婚两年之后签订的协议中,仍明确约定诉争房屋由女儿李某颖一人继承,两份协议意思表示一致。虽然双方对诉争房屋的约定涉及继承内容,但仍系双方当事人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现李某1单方改变约定,要求对诉争房屋进行分割,违反了双方离婚协议的约定,一审法院对诉争房屋进行折价归并不当,二审法院予以撤销。双方当事人二审期间均未对一审法院判决双方当事人分担诉争房屋贷款提出异议,二审法院予以维持。

  再审法院认为:共同共有可以基于法定产生,亦可基于约定产生。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10年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案涉房屋产权由双方共有,如双方中任何一方过世,其产权归女儿李某颖所有。双方于2012年再次签订协议,约定案涉房屋唯一法定继承人为双方婚生女李某颖,如需更改继承人,须双方共同书面签署同意后方可生效。上述两份协议的意思一致,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对离婚后案涉房屋权属的有效处分,并非基于一方当事人意思所立的遗嘱。李某1称依据继承法其有权变更、撤销上述协议,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虽然双方协议中并未明确共有性质,但本案审理中双方均认可为共同共有,故李某1关于案涉房屋共同共有的基础是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离婚该基础已消灭的主张不成立。二审判决认定李某1要求分割房屋违反协议约定,对其请求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一审判决通过折价归并方式分割案涉房屋,判令房屋所有权归属李某2,由其向李某1支付相应份额房屋价款,李某1返还李某2由后者代缴的房贷125406元,并对双方付款义务进行了冲抵。二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房屋分割部分,但是对于房贷分担部分予以了维持。由于对房贷部分李某2并未提出反诉,仅是作为对李某1主张房款的抗辩提出,故二审判决第二项超出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确有不当,应予纠正。

文章来源于网络



来自:仟律网

1527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 离婚财产分割遗产继承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小额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小额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解答   第一、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遗产权利凭证或者证明;   (四)载明被继承人全部第一顺序...

时间:2022-06-09 10:48

766次阅读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有效期是多少年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有效期是多少年?

律师解答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永久有效。经过公证的东西证明其是合法有效的,一个有效的东西并不会有有效期的限制,只要有效就一直有效,除非有证据证明这个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签订的。...

时间:2022-06-09 10:43

1068次阅读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律师解答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与第一次写法一样,只是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区别:1、写明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基本信息;2、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3、证据以及来源。在起诉状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写...

时间:2022-06-09 10:42

624次阅读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

时间:2022-06-09 10:41

1165次阅读

离婚男方赔偿怎么处理

离婚男方赔偿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离婚男方赔偿的,女方应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然后法院作出离婚以及赔偿判决书,男方按照判决书进行赔偿。如果不起诉的,那么一般是不会得到赔偿的,因为协议离婚对于赔偿没有约束力。...

时间:2022-06-09 10:39

461次阅读

易轶

易轶

婚姻家事、遗产继承…

咨询我

热门推荐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居住权有效吗?法官这样说妻子私自打胎,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常见婚姻家庭18问题详细解析(含《民法典》及婚姻家庭司法解释新规)最高法院案例:同居期间各方工资奖金等收入,原则上不算双方共有财产夫妻离婚,作为“嫁妆”的奥迪车和100万汇款归谁?法院这样判即使存在婚外情,卖给情人的房子也不一定是恶意串通最高法:未经配偶同意,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系无权处分,对配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诉讼中,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离婚时如何裁定属于配偶的个人债务!天价彩礼让众多农村男子成光棍,部分地区已限定彩礼数,你怎么看合法收养手续如何办理?假出生证明上户如何处罚?出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明确:出轨要负法律责任!附:小三法律风险告知书!我国能施行一妻多夫制吗?印度一部落一妻多夫,女性有苦难言男子邀请多人与妻子、前妻集体淫乱,累计数十次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婚前可查询家暴记录,网友说:会不会侵犯个人隐私?两个儿子非亲生,妻子跑路,男子被骗多年欲哭无泪!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020法院版:​打“抚养费”官司诉讼指南民法典表决通过,来看看婚姻家事有哪些规定?​18条必知民法典婚姻家事新规《民法典》下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几点思考婚姻家事|女孩儿欲继承继父遗产,却遭姑姑、伯伯们一致反对,原来......婚姻法新规:想要离婚这2种情况必须清楚婚姻家事小知识,诉讼如何确定管辖?国家出手治理!还没结婚的恭喜了!父母有权处置未成年孩子的房产吗?​子女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吗?专业普法:​民法典关于房、快递、婚姻及继承等生活50问老公喜欢嫖娼,老婆起诉离婚,法院:不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给婚外第三者,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共同财产?“非法同居”已被替代,那同居在法律上有什么后果呢?案例:夫妻财产约定的不动产物权未登记,二人之间也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最新收养法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