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属问题有关的行政行为的起诉主体

发布时间:2017-06-01 15:44:02

阅读量:29159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对因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变更、转移或者征收等行政行为不服,有权提起诉讼的应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等,而不应当是个别村民。如村民对相关行政行为不服且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又不主动提起诉讼,则村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通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形成集体决定,并由村民委员会执行,以确保起诉代表整体村民的集体意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后,也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由过半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起诉讼。


案号

(2016)最高法行申1433号行政裁定


案由

再审申请人付宝玉等人因诉西安市人民政府土地确权及行政复议一案


一二审情况

原审认为:2014年11月31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莲湖区原潘家村城中村改造涉及集体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确权决定》(以下简称确权决定)。付宝玉等人认为该确权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提出行政复议,陕西省人民政府作出陕政复决字(2015)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涉诉确权决定。经查,该确权决定并非是针对付宝玉等十四人对土地使用权的处分,原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已全部转为城镇居民。庭审中,付宝玉等人自认原潘家村有921名村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后,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过半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提起诉讼”。故付宝玉等人提起本案诉讼,不符合最高法院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此,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其起诉、二审裁定驳回其上诉。


申请再审理由

原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再审判案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此处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是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且通过诉讼能够维护此种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案付宝玉等人认为行政机关将农村集体土地认定为国有土地侵犯了集体土地所有权;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对因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变更、转移或者征收等行政行为不服,有权提起诉讼的应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等,而不应当是个别村民。如村民对相关行政行为不服且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又不主动提起诉讼,则村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通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形成集体决定,并由村民委员会执行,以确保起诉代表整体村民的集体意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后,也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由过半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起诉讼。

本案付宝玉等人自认原潘家村有921名村民,而提出本次诉讼的仅14人,其无权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无权以村民委员会名义提起本案诉讼。当然,如付宝玉等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属问题无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承包经营权或者安置补偿权,可以以自己名义依法另行提起诉讼。


再审定案结论

综上,付宝玉等人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再审申请人付宝玉、李建宁、侯钰林、李伍学、刘毓萍、闫蕙兰、朱振刚、李兰菊、樊引贤、李莉、陈德顺、惠武学、侯钰桂、侯西峰等人的再审申请。


来自:仟律网

3211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与集体土地所有权 其它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如何申请营业执照

如何申请营业执照?

律师解答   申请营业执照的步骤:   第一,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申请营业执照需提交经营场所证明,如若本人没有门店,就需要找寻房屋进行租赁,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复印...

时间:2022-06-09 13:50

1635次阅读

商标转让如何避免风险

商标转让怎么避免风险?

律师解答   商标转让避免风险要注意:   1、商标交易前要议定商标转让合同,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商标的名称、类别、商标号。   2、需要清晰约定转让价款和违约责任。   3、在转让...

时间:2022-06-09 13:49

1296次阅读

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有规定吗

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有规定吗?

律师解答   法律上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没有限制,只要商业秘密的四个基本特征没有消失,权利人可以将商业秘密一直保持下去。权利人也可以根据实际状况,为商业秘密规定适当的期限。   无论什么原因导...

时间:2022-06-09 11:44

652次阅读

保密专利申请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保密专利申请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对于保密专利申请审批的流程,需要根据保密的内容不同来确定:   1、内容涉及国防利益的:申请人向国防专利局进行申请——国防专利局给予审查意见,并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颁发国...

时间:2022-06-09 11:37

638次阅读

商标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商标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律师解答   商标权主体又叫商标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主体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

时间:2022-06-09 11:36

661次阅读

易轶

易轶

婚姻家事、遗产继承…

咨询我

热门推荐

一律师远赴云南磕头拜师,并称“任何时候都会听从师傅的”【关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异地备案太麻烦?权威解答来了!《民法典》“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点汇总+解读+参考案例“赘婿”能继承妻子家的财产吗?民法典中这样规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法律咨询与收费咨询的区别你必须知道民法典中的100个细节知识!【必看】今年“3•15”,被曝光的产品有哪些?民法典首例!未经允许在聊天群公布个人信息犯法吗?夫妻离婚,作为“嫁妆”的车和百万汇款归谁?法院这样判!坚持15年3元一碗面的“拉面哥”商标被抢注,“假聪明,真违法”重磅!最高法院关于工伤案件的7个裁判观点(2020年度)明确了!这些案例属正当防卫!不捕不诉!男子捅了马蜂窝后离开,次日无辜路人被蛰死!谁该担责?法院判了!荒唐至极!夫妻拐骗奴役农村儿童,要求下跪请安伺候全家……法院判了!《民法典》施行后“合同无效”的法条要点一览忽视“首恶”追偿“大户”?证券监管发声“证券赔偿民事裁判”最高法裁判:同一律所两名律师分别代理原、被告是否违反法定程序?民法典:《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明‘悔终生’的7个问题医生、律师等乘坐公共汽车时,就应当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吗?最高法裁判:同一律所两名律师分别代理原、被告是否违反法定程序?婚后,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婚前财产?(婚姻财产管理实操手册,建议收藏!)颠覆性判决:替朋友接送孩子致其意外受伤,法院一审判七成责任二审改判无责最高法裁判:主张大额现金借款,证据不能达到“高度盖然性”,法院不予支持超全总结:民法典中的99个细节知识!人社部发声!延迟退休最新消息来了!70-80-90后退休年龄为......偷看同事工资单被开除冤不冤?法院判了!(二审判决)撤销监护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人社部关于增加年休假天数、落实年休假制度的答复《民法典》施行后,认定合同无效的规定汇总​配偶一方能否以夫妻共同财产尚未析产为由排除执行?最高法: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录音,符合3个条件就能用(附判决书)最高法案例+纪要观点:印章真实≠协议真实;印章不真实≠协议无效注意:两会即将召开!期间不当上访可能触犯这12个罪名(附两高一部意见全文)权威发布:十大高发诈骗!(普法)公安提示:合同、欠条,签字尽量用自己带的笔,否则可能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