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学知识

【关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0-09-30 10:15:09

阅读量:13592

  


1994年,徐丽和周晓董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儿子。因为感情不和,2015年2月27日,二人协议离婚。

  “对女人来说,婚姻失败已经是很悲哀的事了,可我没想到离了婚还有还不完的债。”就在签署离婚协议后的第三个月,徐丽收到一张法院传票,因前夫周晓董与张海峰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徐丽被债权人作为共同被告告上了法庭。

  原来,2015年1月20日,周晓董与张海峰签订了一份《个人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周晓董因资金周转向张海峰借款人民币14万元,借款期限至2015年2月19日止,同时对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作了约定。而这笔借款,周晓董到开庭都未归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因该笔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徐丽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对这笔欠款,徐丽事先毫不知情。原来,早在2009年,徐丽和周晓董因感情不和就已经分居,因为顾虑孩子,才一直维系着名义上的夫妻关系。虽然借款合同上只有周晓董一个人的签名,而且法庭上,周晓董也称对外举债均用于自己炒股,并未用于家庭生活,属于个人债务,徐丽也递交了社区及周晓董母亲的证人证言,但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分居的事实,最终判决周晓董、徐丽于判决生效五日内共同归还该笔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一审判决让徐丽欲哭无泪。更让她意想不到的是,三个月后,她再次收到法院传票,被通知作为被告参与另外4起与周晓董有关的借贷纠纷案。五个案子,周晓董共举债200余万元。

  “本金加上利息,一共300余万,也不知道哪天还会收到法院传票,这么多钱,我这辈子也还不清啊!”作为一名银行中层干部,徐丽要独自抚养两个儿子,经济上并不宽裕,一想到以后要背负这一笔笔糊涂债,她无法接受。

  一审判决后,徐丽走上维权之路,但之后二审、再审均认定,前夫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2016年8月,徐丽向杭州市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请求检察机关依法抗诉。

  “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要证明夫妻一方对外举债为个人债务难度很大。因为很少有人会约定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更难以证明第三人知道这个约定。”承办此案的杭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官王籽佳介绍说,“五个案子一共有三个债权人。债权人也认可徐丽对债务并不知情,但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他们通常会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自从惹上官司,徐丽整个人都垮了,一直病退在家。

  “之前我也办过很多夫妻共同债务的案子,但徐丽的经历还是对我触动很大,因为法院判决而负债,不仅她和儿子要受影响,她身边的亲人都在间接为她还债。”王籽佳说。

  王籽佳对全案进行了细致审查。她发现,从借款合意上看,徐丽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如果家庭确实需要借款,完全可以通过银行借到利息更低的钱款,无需向第三人高息借债,因此徐丽并无举债之合意。从借款使用的角度看,借款时间发生在离婚前一年半至离婚前一个月。短短一年半时间,在家庭无任何大额支出的情况下,周晓董借债200余万元,明显超出日常生活所需。因此,将该案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明显不合理。

  2017年2月6日,杭州市检察院对周晓董与张海峰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等5个案件提请浙江省检察院抗诉。同年4月12日,浙江省检察院对周晓董与张海峰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向浙江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

  2018年1月3日,浙江省高级法院撤销原判决,对本案依法改判,判决由周晓董个人承担涉案债务。

  抗诉成功后,杭州市检察院对另外4笔未抗诉的债务并没有放弃,一直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在杭州检法两家的共同努力下,历时三个多月,徐丽与债权人达成执行和解。

  这场长达三年的“被负债”马拉松,至此画上圆满的句号。徐丽终于可以放下心中大石,开始新的生活。

  王籽佳说:“现在最新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了很大的变化,需要债权人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其实也是提醒债权人以后在向外借款的时候,如果希望债务人夫妻共同偿还,最好让夫妻双方签字,这样大家的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文中除办案检察官外,其余人物均为化名)

  延伸阅读:

  2018年1月18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重新作出了规定。

  一、解释包括三个内容

  1、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这里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共同签字或未举债的一方事后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追认,该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2、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未具名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3、大额债务需债权人举证夫妻共同负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这里也明确规定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债权人认为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当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债务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二、如何界定“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可以参考八大类家庭消费,根据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予以认定。

  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八大类家庭消费包括: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娱教育及服务、居住、其他商品和服务。

  若举债用于上述八大类家庭消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来源:检察日报



来自:仟律网

2157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关注】一个屋檐 离婚财产分割遗产继承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精选问答

小额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小额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解答   第一、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遗产权利凭证或者证明;   (四)载明被继承人全部第一顺序...

时间:2022-06-09 10:48

772次阅读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有效期是多少年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有效期是多少年?

律师解答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永久有效。经过公证的东西证明其是合法有效的,一个有效的东西并不会有有效期的限制,只要有效就一直有效,除非有证据证明这个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签订的。...

时间:2022-06-09 10:43

1076次阅读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律师解答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状与第一次写法一样,只是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区别:1、写明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基本信息;2、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3、证据以及来源。在起诉状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写...

时间:2022-06-09 10:42

632次阅读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

时间:2022-06-09 10:41

1172次阅读

离婚男方赔偿怎么处理

离婚男方赔偿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离婚男方赔偿的,女方应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然后法院作出离婚以及赔偿判决书,男方按照判决书进行赔偿。如果不起诉的,那么一般是不会得到赔偿的,因为协议离婚对于赔偿没有约束力。...

时间:2022-06-09 10:39

466次阅读

李方剑律师

李方剑律师

为涉金融业务的风险防范及争议解决提供专业的金融法律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保理;项目融资;私募基金;信托;供应链金融;债券;金融衍生品;互联网金融;金融债权保护、债务重组、不良资产处置、债务危机管理;票据争议解决;金融机构业务合规性审查等。…

咨询我

热门推荐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居住权有效吗?法官这样说妻子私自打胎,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常见婚姻家庭18问题详细解析(含《民法典》及婚姻家庭司法解释新规)最高法院案例:同居期间各方工资奖金等收入,原则上不算双方共有财产夫妻离婚,作为“嫁妆”的奥迪车和100万汇款归谁?法院这样判即使存在婚外情,卖给情人的房子也不一定是恶意串通最高法:未经配偶同意,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系无权处分,对配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诉讼中,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离婚时如何裁定属于配偶的个人债务!天价彩礼让众多农村男子成光棍,部分地区已限定彩礼数,你怎么看合法收养手续如何办理?假出生证明上户如何处罚?出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明确:出轨要负法律责任!附:小三法律风险告知书!我国能施行一妻多夫制吗?印度一部落一妻多夫,女性有苦难言男子邀请多人与妻子、前妻集体淫乱,累计数十次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婚前可查询家暴记录,网友说:会不会侵犯个人隐私?两个儿子非亲生,妻子跑路,男子被骗多年欲哭无泪!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020法院版:​打“抚养费”官司诉讼指南民法典表决通过,来看看婚姻家事有哪些规定?​18条必知民法典婚姻家事新规《民法典》下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几点思考婚姻家事|女孩儿欲继承继父遗产,却遭姑姑、伯伯们一致反对,原来......婚姻法新规:想要离婚这2种情况必须清楚婚姻家事小知识,诉讼如何确定管辖?国家出手治理!还没结婚的恭喜了!父母有权处置未成年孩子的房产吗?​子女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吗?专业普法:​民法典关于房、快递、婚姻及继承等生活50问老公喜欢嫖娼,老婆起诉离婚,法院:不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给婚外第三者,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共同财产?“非法同居”已被替代,那同居在法律上有什么后果呢?案例:夫妻财产约定的不动产物权未登记,二人之间也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最新收养法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