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弄丢了,
被他人捡获后换了照片,
冒用了三年,
直到一纸诉状送到手,
才知道不仅被冒用了,
还被起诉负交通事故全责,
要不要承担责任?
事件起因
2016年6月2日11时许,在广州绕城高速上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事故,造成三车损坏、两人受伤,交警大队认定何某驾驶的A车负全责。当日,太平洋保险基于商业险向B车车主理赔2.1万元,获得向责任人追偿的权利。由于被告何某负事故全责,被告唐某是A车主,故原告太平洋保险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1000元及利息。
被告何某辩称
本案与我无关。我的驾驶证在2014年9月份丢失了,是A车主唐某捡到我的驾驶证后将照片换成他的,还在事故发生后将驾驶证交给交警。事故认定书上的签名和电话都不是我的,当时我正在送货到外地。
被告唐某未到庭也无答辩。法院在庭审中拨打唐某电话,其自认捡到了何某的驾驶证,还在驾车发生事故后将驾驶证交给交警,事后也没有更正。
法院认为
本案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B车在事故中受到损害,原告太平洋保险根据商业险赔偿B车损失2.1万元,原告依法可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对被告请求赔偿的权利。现由于A车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已分配给了C车,则原告的损失应由肇事司机及A车车主承担,故原告的诉请合理合法,予以支持。
针对何人驾驶A车问题,白云法院向交警支队发函询问,交警收到函件后对一方当事人制作辨认笔录,确认A车驾驶人为唐某。同时,何某提交证据证明在事故发生时,其正开车送货到外地,故何某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应由被告唐某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被告唐某向原告太平洋保险赔偿21000元及利息。
法官释法
不要以为冒用他人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就不用承担责任,不仅要承担责任,还要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冒用他人驾驶证的责任。
1、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还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如冒用他人驾驶证是为了获得保险赔偿,情节严重的,那么可能涉嫌诈骗。
1403
律师解答 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材料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若驾驶证...
律师解答 开车打电话罚款200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违者罚款200元,扣2...
律师解答 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的手续: 1、申请申请人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2、受理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
律师解答 一、拿到驾驶证就可以扣分了,C1驾驶证实习期扣11分内,对驾驶证无影响,正常交罚款扣分就行了。如果实习期超过12分(包括12分),会被注销驾照,直接到车管所报名学习考试。根据公安部《...
律师解答 举报酒驾交警会处理的,酒驾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