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必然会造成车辆的损毁,对于一般车辆的轻微剐蹭,我们尚可不计入贬值问题。但很多时候,车辆碰撞引发事故,往往造成车辆严重受损,轻则影响美观,重则影响使用性能,对于损失的部分及折旧率,也是很多受损车主关心的问题,那么,车辆贬值损失能否要求赔偿呢?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解释。
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高院在起草《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征求意见中,对机动车“贬值损失”是否应予赔偿的问题,讨论最为激烈。从理论上讲,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平损失,因此,只要有损失就应获得赔偿,但司法解释最终没有对机动车“贬值损失”的赔偿作出规定。
主要原因在于,高院认为,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出台,均要考虑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综合予以判断,目前我们尚不具备完全支持贬值损失的客观条件: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综合以上考虑,目前,高院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高院会继续密切关注理论界和审判实务中对于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发展动态,加强调查研究,将来如果社会客观条件允许,高院也会适当做出调整。
通过高院的解释,我们对于此问题就不必在纠结疑惑了,一般损失多数车辆都会存在,如果每个车主都要求赔偿,不仅对侵权人加重了负担,对于解决社会纠纷也是不利的。但也不排除在个案中受损特别严重的,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来源:网络
2451
律师解答 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材料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若驾驶证...
律师解答 开车打电话罚款200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违者罚款200元,扣2...
律师解答 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的手续: 1、申请申请人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2、受理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
律师解答 一、拿到驾驶证就可以扣分了,C1驾驶证实习期扣11分内,对驾驶证无影响,正常交罚款扣分就行了。如果实习期超过12分(包括12分),会被注销驾照,直接到车管所报名学习考试。根据公安部《...
律师解答 举报酒驾交警会处理的,酒驾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