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问答>精选问答

涉外婚姻结婚如何去公证

所属分类:其它

发布时间:2020-06-19

阅读量:18917

1、办理涉外婚姻状况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向当事人住所地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2、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1)本人的身份证件;(2)结婚证书、离婚证书、夫妻一方死亡证书;(3)其他证明婚姻状况的文书。3、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是按照当地风俗结为夫妻的,其公证属于结婚公证的范围,但其公证的格式与结婚公证有所不同。4、如果用于涉外方面的,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

版权申明:仟律网对文章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2898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