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特色服务> 查法规

关于加强已取消调整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工作意见

所属分类:行政法

发布时间:2020-11-27

阅读量:14562

下载量:954

加强和改进已取消调整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工作是巩固已有成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迫切需要。根据国务院审改领导小组《关于搞好已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续工作的意见》(国审改发[2003]1号)和省市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现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已取消调整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我市自2000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先后公布取消调整了三批共960项行政审批项目,项目削减比例达到61.7%,取消和降低了一部分市场准入门槛,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大批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后,如何加强事后监管和市场调节,防止管理出现脱节和漏洞,成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目前,有些地区和部门对后续监管工作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总体上效果还不够理想,还存在后续监管的措施不够多、力度不够大、责任心和主动性不够强等问题。有的部门错误地认为审批就是管理,不审批就是放任不管;有的部门面对取消审批项目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知所措,缺乏审批以外的其他管理手段,导致出现管理真空;还有少数单位不顾国家和省市的明确规定和要求,等待观望,设置种种条件继续变相审批,等等,这些错误的认识和做法必须坚决及时予以纠正。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已取消调整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创新施政方式,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目标、原则及方法

加强和改进已取消调整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工作,要以推进政府管理体制、管理模式、管理制度的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为目标,充分发挥投资主体作用和市场调节功能,综合运用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履行监管职能,切实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事情放开搞活,确保在取消审批手段情况下市场监管的力度不减、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水平不降、加快经济发展的秩序不乱,努力提高新形势下的政府部门的宏观指导水平和管理工作效率。

加强和改进已取消调整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工作,要在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一)市场性原则。对取消审批项目后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要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调节,有关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建设承包、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外,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投标等市场运作方式,政府部门要规范运作程序,加强市场监管;对取消审批项目后能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方式,实现对企业的间接监督管理。

(二)行业性原则。对取消审批项目后能由统一的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取代个案审批的事项,要抓紧制订相应的行业管理规范和标准;对改变管理方式的事项,要研究明确的管理程序、内容、权限、范围、实施机关以及监督和管理责任等具体内容,确保在改变管理方式后能够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

(三)监督性原则。对取消审批项目后可以由事后备案管理取代审批的事项,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事后备案管理制度;对取消审批项目后转为日常监管的事项,要采取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力度等办法,保证相关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在具体工作中,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已取消调整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工作:

(一)加强市场调研,变审批管理为提供信息服务。针对审批项目取消调整后,企业和群众直接从审批机关获得信息的途径相对减少、政府管理机关获得统计信息难度增加的情况,各审批部门要改变以前计划经济下的统计信息思维,利用数量经济学模型等新型的方式方法对市场进行调研分析,及时发布行业饱和、短缺、预测等信息,引导市场发展,服务企业和群众。

(二)完善政策管理,变审批管理为预先公示。审批项目取消调整后,由于管理方法发生变动,可能造成出现管理真空。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时制定明确的政策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市场机制,变审批管理为市场调节。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要积极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调节。各有关部门要着力在培育和规范中介机构方面下工夫,使之能够尽快承担起审批项目取消调整后转移过去的职责。对于竞争性审批事项取消后,要充分利用拍卖和招投标形式对事项进行管理。

(四)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变审批管理为行业自律。一些审批项目涉及的行业、单位面广量大,取消后给管理机关有效实施监督检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对此,相关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功能,积极协助政府搞好管理工作。

(五)加大检查力度,变准入审批为过程监管。一些市场准入性质的审批项目取消后,如果后续管理跟不上,可能引发秩序混乱。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处罚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保证相关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要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六)加强舆论监督,变部门审批为全民监督。审批项目取消调整后,一些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人员可能进入到行业中来,各审批部门要调动舆论力量,及时发现问题,确保监督到位。要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三、强化对已取消调整项目后续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加强已取消调整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并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领导力度,抓好推进和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抓紧成立工作班子,专门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此项工作,订立工作计划,搞好任务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已取消调整的审批项目认真进行分析,根据不同管理内容和工作性质,逐一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加强后续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并在规定的场所予以公示,同时报市审批办备案。

(二)创新后续监管的方式方法。后续监管工作情况复杂、难度较大,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有重点地研究审批项目取消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预案,加强政策指导;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认真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加强后续监管的方法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审批办要结合国家和省取消调整项目情况,及时研究提出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后续监管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整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2292

精选问答推荐

恶意抢注册别人的商标有哪些防范措施?

恶意抢注册别人的商标的防范措施: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吴莉莎律师

播放:1382

如何申请营业执照?

律师解答   申请营业执照的步骤:   第一,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申请营业执照需提交经营场所证明,如若本人没有门店,就需要找寻房屋进行租赁,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复印出租人的房产证、身份证;   第二,确定办公地点后,携带本人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即上述所提到的房产证、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到你租住地的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营业执照即可。   申请人提交材料后,由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发受理通知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另外,租赁办公地点还需要出租人出具一份住所使用的证明,证明这间房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

刘鸿斌律师

播放:1650

商标转让怎么避免风险?

律师解答   商标转让避免风险要注意:   1、商标交易前要议定商标转让合同,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商标的名称、类别、商标号。   2、需要清晰约定转让价款和违约责任。   3、在转让时双方不仅要签署商标转让合同,还要向国家商标局进行合同备案和登记注册商标转让情况的,才可以近距离的排除第三者权益,也才能进进行保护商标权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合法权益。   其实商标可能存在风险的判断中还包括了解对方是否有权处置商标权、还有就是对于商标注册是在何地有效、而且还甚至包括在最后卖家拿出进行交易的这个商标是否在注册类别、名称、图形等方面都是需要一致的。...

沈翼敏律师

播放:1308

培训班不退费向哪里投诉?

1、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2、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 3、案情涉及两个市级协会辖区以上的,由省消费者协会处理;省消费者协会对已受理的投诉可以委托辖区内与案情有关联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 4、省消费者协会收到的来信及网上投诉案件可以直接转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处理,对重大、疑难的投诉案件可以直接受理。 5、外籍消费者投诉国内经营者的,由被诉方所在地县级消费者协会处理。...

陈议律师

播放:1286

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欠的钱怎么办?

律师解答 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后欠的钱会在企业破产清算后清偿给债权人,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依法申报债权。...

侯玉琴律师

播放:948

汽车购置税怎么算?

律师解答   新车购置税=新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17%)×购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自用车税率计算:价外费用×10%其中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进口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计税价格×10%;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公式为:新车购置税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7*10%。...

李梅律师

播放:925

灵活就业合同可以随便盖章吗?

律师解答 灵活就业合同不可以随便盖章,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灵活就业合同因此而生效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之后发生违约行为的,行为人需要因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董文文律师

播放:2186

签订入股协议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解答 签订入股协议书注意事项:1、签订入股协议书前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调差,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2、签订入股协议书时,要注意仔细查看协议条款,特别是双方权利义务、争议解决条款、违约条款是否清楚明了。...

陈鸣律师

播放:1704

电信诈骗一万判多长时间?

电信诈骗一万元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1万元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全部退还,认罪态度也好的话,有很大的机会争取到缓刑。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朱波律师

播放:1277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是什么时间开始的?

土地使用税起征时间会根据登记时间或交付日期等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开始缴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吴亚律师

播放:1311

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有规定吗?

律师解答   法律上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没有限制,只要商业秘密的四个基本特征没有消失,权利人可以将商业秘密一直保持下去。权利人也可以根据实际状况,为商业秘密规定适当的期限。   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商业秘密被公之于众,其“秘密性”不复存在,也就不能作为商业秘密继续保护。   除其他法律外,《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害主体的资格没有限制,所有知晓商业秘密并违反约定或者规定的劳动者,都可以构成侵害商业秘密。公司法规定的侵害主体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刑法则规定的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2、反不正当竞争法既保护非专利技术,也保护经营信息。而公司法和刑法则主要保护商业机会,商业机会包括经营信息,但不包括非专利技术。   3、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规范劳动者工作期间的保守商业秘密行为,而且规范劳动者离职后的保守商业秘密行为。而公司法和刑法只是规范劳动者任职期间的保守商业秘密的行为。...

孙海山律师

播放:658

商标续展的办理申请步骤是什么?

商标续展的办理申请步骤: 1、准备商标续展材料。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提交商标申请资料。 申请人将商标续展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3、缴纳注册商标续展费用。 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

刘京莲律师

播放:962

保密专利申请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对于保密专利申请审批的流程,需要根据保密的内容不同来确定:   1、内容涉及国防利益的:申请人向国防专利局进行申请——国防专利局给予审查意见,并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颁发国防专利证书,同时在专利公报上进行公告。   2、内容涉及国防利益以外的:申请人提出申请——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均由专利局指定的审查员进行——经实质审查符合条件的,作出授予保密专利的决定——发出授予保密专利的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

周春妮律师

播放:646

商标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律师解答   商标权主体又叫商标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主体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及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它们是商标权利的享有者。   商标权人的义务:   1、缴纳各项费用的义务;   2、标明注册标记的义务;   3、保证商品质量的义务;   4、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   (1)商标专用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应当与被许可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可以报商标局备案,商标专用权人作为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郑程文律师

播放:668

鸣笛抓拍怎么处罚?

律师解答   部分省市采取了罚款100元不扣分的做法,部分采取了罚款200元扣三分的做法,具体要咨询当地车管所。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毕艳玉律师

播放: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