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特色服务> 查法规

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

所属分类:经济法

发布时间:2020-11-21

阅读量:14265

下载量:9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分布式发电发展,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高能源效率,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分布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安装、运行方式以用户端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发电设施或有电力输出的能量综合梯级利用多联供设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分布式发电方式:

(一)总装机容量5 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站;

(二)以各个电压等级接入配电网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

(三)除煤炭直接燃烧以外的各种废弃物发电,多种能源互补发电,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

(四)总装机容量5 万千瓦及以下的煤层气发电

(五)综合能源利用效率高于 70% 且电力就地消纳的天然气热电冷联供等。

第四条 分布式发电应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当地可再生能源和综合利用资源,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

第五条 分布式发电在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均依法实行开放、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分布式发电项目应符合有关管理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分布式发电产业政策,发布技术标准和工程规范,指导和监督各地区分布式发电的发展规划、建设和运行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源评价和综合规划

第七条 发展分布式发电的领域包括:

(一)各类企业、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

(二)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建筑物或设施;

(三)文化、体育、医疗、教育、交通枢纽等公共建筑物或设施;

(四)商场、宾馆、写字楼等商业建筑物或设施;

(五)城市居民小区、住宅楼及独立的住宅建筑物;

(六)农村地区村庄和乡镇;

(七)偏远农牧区和海岛;

(八)适合分布式发电的其他领域。

第八条 目前适用于分布式发电的技术包括:

(一)小水电发供用一体化技术;

(二)与建筑物结合的用户侧光伏发电技术;

(三)分散布局建设的并网型风电、太阳能发电技术;

(四)小型风光储等多能互补发电技术;

(五)工业余热余压余气发电及多联供技术;

(六)以农林剩余物、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机废水和生活垃圾等为原料的气化、直燃和沼气发电及多联供技术;

(七)地热能、海洋能发电及多联供技术;

(八)天然气多联供技术、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技术;

(九)其他分布式发电技术。

第九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可用于分布式发电的资源进行调查评价,为分布式发电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种可用于分布式发电的资源情况和当地用能需求,编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布式发电综合规划,明确分布式发电各重点领域的发展目标、建设规模和总体布局等,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分布式发电综合规划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天然气管网规划、配电网建设规划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规划等相衔接。


第三章 项目建设和管理

第十二条 鼓励企业、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和包括个人在内的各类电力用户投资建设并经营分布式发电项目,豁免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业务许可。

第十三条 各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和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分布式发电建设。依据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第十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分布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分布式发电发展和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化。


第四章 电网接入

第十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分布式发电接入配电网的技术标准、工程规范和相关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电网企业负责分布式发电外部接网设施以及由接入引起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的投资建设,并为分布式发电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接入电网服务,与投资经营分布式发电设施的项目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家庭用户)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第十七条 电网企业应制定分布式发电并网工作流程,以城市或县为单位设立并公布接受分布式发电投资人申报的地点及联系方式,提高服务效率,保证无障碍接入。

对于以35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发电,电网企业应按专门设置的简化流程办理并网申请,并提供咨询、调试和并网验收等服务。

对于小水电站和以35 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发电,电网企业应根据其接入方式、电量使用范围,本着简便和及时高效的原则做好并网管理,提供相关服务。

第十八条 鼓励结合分布式发电应用建设智能电网和微电网,提高分布式能源的利用效率和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第十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负责建立分布式发电监管和并网争议解决机制,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二十条 分布式发电有关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的执行及多余上网电量的收购、调剂等事项,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协调,或委托下级部门协调。

分布式发电如涉及供电营业范围调整,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

第二十一条 分布式发电以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电网调剂余缺。采用双向计量电量结算或净电量结算的方式,并可考虑峰谷电价因素。结算周期在合同中商定,原则上按月结算。电网企业应保证分布式发电多余电量的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建立分布式发电的监测、统计、信息交换和信息公开等体系,可委托电网企业承担有关信息统计工作,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家庭用户)应配合提供有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分布式发电投资方要建立健全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个人和家庭用户在内的所有投资方,均有义务在电网企业的指导下配合或参与运行维护,保障项目安全可靠运行。

第二十四条 分布式发电设施并网接入点应安装电能计量装置,满足上网电量的结算需要。电网企业负责对电能计量进行管理。 分布式发电在运行过程中应保存完整的能量输出和燃料消耗计量数据。

第二十五条 拥有分布式发电设施的项目单位、个人及家庭用户应接受能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包括原始数据在内的运行记录。

第二十六条 分布式发电应满足有关发电、供电质量要求,运行管理应满足有关技术、管理规定和规程规范要求。

电网及电力运行管理机构应优先保障分布式发电正常运行。具备条件的分布式发电在紧急情况下应接受并服从电力运行管理机构的应急调度。


第六章 政策保障及措施

第二十七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发电给予建设资金补贴或单位发电量补贴。建设资金补贴方式仅限于电力普遍服务范围。享受建设资金补贴的,不再给予单位发电量补贴。

享受补贴的分布式发电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发电、海洋能发电等新能源发电。其他分布式发电的补贴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对农村、牧区、偏远地区和海岛的分布式发电,以及分布式发电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国家给予资金支持。

第二十九条 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和舆论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加快发展分布式发电的社会氛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及价格、财政等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分布式发电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整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1373

精选问答推荐

恶意抢注册别人的商标有哪些防范措施?

恶意抢注册别人的商标的防范措施: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吴莉莎律师

播放:1388

如何申请营业执照?

律师解答   申请营业执照的步骤:   第一,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申请营业执照需提交经营场所证明,如若本人没有门店,就需要找寻房屋进行租赁,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复印出租人的房产证、身份证;   第二,确定办公地点后,携带本人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即上述所提到的房产证、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到你租住地的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营业执照即可。   申请人提交材料后,由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发受理通知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另外,租赁办公地点还需要出租人出具一份住所使用的证明,证明这间房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

刘鸿斌律师

播放:1655

商标转让怎么避免风险?

律师解答   商标转让避免风险要注意:   1、商标交易前要议定商标转让合同,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商标的名称、类别、商标号。   2、需要清晰约定转让价款和违约责任。   3、在转让时双方不仅要签署商标转让合同,还要向国家商标局进行合同备案和登记注册商标转让情况的,才可以近距离的排除第三者权益,也才能进进行保护商标权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合法权益。   其实商标可能存在风险的判断中还包括了解对方是否有权处置商标权、还有就是对于商标注册是在何地有效、而且还甚至包括在最后卖家拿出进行交易的这个商标是否在注册类别、名称、图形等方面都是需要一致的。...

沈翼敏律师

播放:1315

培训班不退费向哪里投诉?

1、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2、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 3、案情涉及两个市级协会辖区以上的,由省消费者协会处理;省消费者协会对已受理的投诉可以委托辖区内与案情有关联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 4、省消费者协会收到的来信及网上投诉案件可以直接转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处理,对重大、疑难的投诉案件可以直接受理。 5、外籍消费者投诉国内经营者的,由被诉方所在地县级消费者协会处理。...

陈议律师

播放:1291

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欠的钱怎么办?

律师解答 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后欠的钱会在企业破产清算后清偿给债权人,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依法申报债权。...

侯玉琴律师

播放:954

汽车购置税怎么算?

律师解答   新车购置税=新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17%)×购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自用车税率计算:价外费用×10%其中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进口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计税价格×10%;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公式为:新车购置税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7*10%。...

李梅律师

播放:930

灵活就业合同可以随便盖章吗?

律师解答 灵活就业合同不可以随便盖章,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灵活就业合同因此而生效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之后发生违约行为的,行为人需要因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董文文律师

播放:2192

签订入股协议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解答 签订入股协议书注意事项:1、签订入股协议书前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调差,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2、签订入股协议书时,要注意仔细查看协议条款,特别是双方权利义务、争议解决条款、违约条款是否清楚明了。...

陈鸣律师

播放:1711

电信诈骗一万判多长时间?

电信诈骗一万元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1万元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全部退还,认罪态度也好的话,有很大的机会争取到缓刑。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朱波律师

播放:1282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是什么时间开始的?

土地使用税起征时间会根据登记时间或交付日期等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开始缴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吴亚律师

播放:1317

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有规定吗?

律师解答   法律上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没有限制,只要商业秘密的四个基本特征没有消失,权利人可以将商业秘密一直保持下去。权利人也可以根据实际状况,为商业秘密规定适当的期限。   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商业秘密被公之于众,其“秘密性”不复存在,也就不能作为商业秘密继续保护。   除其他法律外,《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害主体的资格没有限制,所有知晓商业秘密并违反约定或者规定的劳动者,都可以构成侵害商业秘密。公司法规定的侵害主体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刑法则规定的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2、反不正当竞争法既保护非专利技术,也保护经营信息。而公司法和刑法则主要保护商业机会,商业机会包括经营信息,但不包括非专利技术。   3、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规范劳动者工作期间的保守商业秘密行为,而且规范劳动者离职后的保守商业秘密行为。而公司法和刑法只是规范劳动者任职期间的保守商业秘密的行为。...

孙海山律师

播放:660

商标续展的办理申请步骤是什么?

商标续展的办理申请步骤: 1、准备商标续展材料。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提交商标申请资料。 申请人将商标续展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3、缴纳注册商标续展费用。 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

刘京莲律师

播放:963

保密专利申请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对于保密专利申请审批的流程,需要根据保密的内容不同来确定:   1、内容涉及国防利益的:申请人向国防专利局进行申请——国防专利局给予审查意见,并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颁发国防专利证书,同时在专利公报上进行公告。   2、内容涉及国防利益以外的:申请人提出申请——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均由专利局指定的审查员进行——经实质审查符合条件的,作出授予保密专利的决定——发出授予保密专利的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

周春妮律师

播放:648

商标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律师解答   商标权主体又叫商标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主体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及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它们是商标权利的享有者。   商标权人的义务:   1、缴纳各项费用的义务;   2、标明注册标记的义务;   3、保证商品质量的义务;   4、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   (1)商标专用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应当与被许可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可以报商标局备案,商标专用权人作为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郑程文律师

播放:670

鸣笛抓拍怎么处罚?

律师解答   部分省市采取了罚款100元不扣分的做法,部分采取了罚款200元扣三分的做法,具体要咨询当地车管所。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毕艳玉律师

播放: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