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法律专题

外国人买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1-05-10 17:24:18

阅读量:14638

  外国人买房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购房者要明确自己是否可以在中国买房。

  我国有规定: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的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

  境外人士想要在中国买房,至少要符合3个标准:

  (1)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

  (2)在中国境内没有第二套房产;

  (3)所购房产仅用于自用自住。

  2、购房者要注意看清楚所购房的楼盘的预售许可证是否为外销房。

  如果该商品房项目是外销房,则可以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若不是,则应由开发商统一报国家安全局将该幢楼房改为外销房后,双方才能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

  3、境外个人持护照到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开具《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

  港澳人员提交有效的《港澳人员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华侨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居住国长期居留身份证件、台湾居民提交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办理《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

  4、须签署一份书面承诺,保证房屋只能自用自住。

  5、办理预售登记和权属登记。

  境外人士护照、通行证或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承诺书以及购房合同等材料到当地建委办理预售登记和权属登记。

  6、境外人士通过指定银行进行结汇转帐,付房款。

  由于境外人士在中国境内购房是不能使用外币的,购买境内商品房时,需将外汇先结成人民币,然后支付购房款;如直接以人民币支付购房款,则需提交人民币合法来源证明。

  外籍个人应持以下文件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

  (1)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

  (2)有效护照等身份证明;

  (3)已在所在城市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

  (4)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劳动雇佣合同或学籍证明。

  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办理结汇手续时,持有的证明材料包括:

  (1)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

  (2)《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

  (3)在所在城市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

  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确认后,将购房外汇资金结汇后划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人民币账户。


  我国购房“限外令”的相关法规:

  2006年出台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中规定:

  1、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业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

  2、符合规定的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必须采取实名制,并持有效证明(境外机构应持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驻境内机构的证明,境外个人应持其来境内工作、学习,经我方批准的证明,下同)到土地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自用、自住原则办理境外机构和个人的产权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

  3、外汇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意见的要求审核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资金汇入和结汇,符合条件的允许汇入并结汇;相关房产转让所得人民币资金经合规性审核并确认按规定办理纳税等手续后,方允许购汇汇出。


  外国人在中国买房新规是什么

  依据相关的通知规定,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对《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中有关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和境外机构、个人购房的部分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7]第38号)执行。

  二、取消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三、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和改进外商投资房地产管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可按照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直接到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

  除上述政策调整以外,《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继续有效。

1917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媒体或其它平台,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提供相关版权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外国人买房注意事项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车险理赔流程及所需资料有哪些

车险理赔流程一览及所需资料...

时间:2021-01-12 14:33

256次阅读

认购书未写签署日期如何确定生效日期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些开发商在预售房屋的时候,往往会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合同的,对选定的房屋进行认购,并且交纳认购金,那么认购书未写签署日期怎样确定生效日期?下面由仟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

时间:2021-01-04 16:02

879次阅读

交房面积缩水或膨胀怎么办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

时间:2021-05-13 11:07

13892次阅读

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在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先履行一方就可以行使不按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

时间:2021-04-27 09:48

14091次阅读

农民工受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在工作中受伤,想要获得相应的的话,首先得对伤害进行,只有在对农民工的伤害进行工伤认定后,才能给出对应的工伤赔偿。那么认定程序怎么走呢?以下是仟律网小编带来的有关介绍。...

时间:2020-12-18 15:47

863次阅读

易轶

易轶

婚姻家事、遗产继承…

咨询我

热门法律文书

这几种合同,签了也无效,你知道吗?押金什么时候不退?欠款太多还不起怎么办?买房5万定金可以退吗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二房东是犯法的吗租房漏水该不该房东维修《民法典》时代,合同无处不在!借钱不还还没证据怎么办欠债人死了怎么办没写欠条,怎么要回欠款离婚能把夫妻债务离掉吗对方不还钱怎么办借钱不还没证据怎么办?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你晚婚了吗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呢借与不借世界难题借钱三原则夫妻离婚孩子应该判给谁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签空白合同如何胜诉?女方耗着不离婚怎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合同逾期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合同逾期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定金不退可以报警吗?超载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理赔吗?撞死人没钱赔怎么办?孕妇发生车祸怎么赔偿?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欠条借条区别两千块钱法院可以立案吗?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赔偿?借条过了十年还有效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都有哪些?欠条会过期吗?股权质押可以申请解除一部分吗?离婚可不可以异地办理?宝宝一个月离婚归谁?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证件?若女方提出离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法院判决离婚有离婚证吗?孩子多大父母离婚合适?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离婚打官司律师费多少钱?孩子三个月大可以离婚吗?离婚的步骤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