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始取得
持票人不经任何其他前手权利人而最初取得权利,包括发行取得与善意取得。
(1)发行取得。权利人依出票人的出票行为而取得票据,为主要的原始取得方式,亦为其他取得方式之基础。
(2)善意取得。是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手中取得票据,从而享有票据权利。所谓善意指的是无恶意或重大过失,判断受让人是否善意应以其取得票据时的情况为标准,且受让人注意义务仅限于对其直接前手。
注意:受让人对其善意与否不负举证责任。
二、继受取得
受让人从有处分权的前手权利人处取得票据权利。通过背书转让、保证、付款等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权利,为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通过质押、贴现、继承、赠与、公司合并或分立、清算等方式取得票据权利,为非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此种继受取得只能得到一般法律的保护,不能主张票据法上的抗辩切断和善意取得等。
根据一般情形,当事人取得票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从出票人处取得。出票是创设票据权利的票据行为,从出票人处取得票据,即取得票据权利。
二、从持有票据的人处受让票据。票据通过背书或交付等方式可以转让他人,以此取得票据即获得票据权利。
三、依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获得票据。
原则:
一.持票人是就票据受款人,受款人享有出票人给予的票据权利,任何人不得对此票据权的合法性提出疑义。
二.凡是通过连续背书而取得票据的,在票据上记名的持票人就合法地取得票据权利。
三.凡取得票据时是善意或无重大过失的,就合法地取得票据权利。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四.凡是无代价或不以相当代价取得的票据,不得享有优先于前手的权利。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
但是各国票据制度均对票据权利的取得作了一定的限制。英国和美国票据制度认为,只有“正当持票人”才享有票据权利,否则纵然其手执票据也不享有票据权利。大陆法系国家票据制度认为,因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2808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媒体或其它平台,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提供相关版权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
一、效力 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 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债权人向连...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以下仟律网小编给大家介绍债务免除的性质以及特点。...
在我们签订承揽合同以后,定作人和承揽人都必须要按照合同约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承担义务,这其中就包括定作人可以行使监督检验的权利。那么民法典的定作人监督检验是什么呢?下面将由仟律网的小编为您解答这一相关问...
提在是债务人消灭债务的一种方式,债务人提供标的物后,要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等人,那么民法典的提存成立及提存对债务人效力是什么?仟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