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7:12

阅读量:23769


  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 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 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 驶的非机动车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

  7.当事人驾驶车辆剐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8.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 险车的;

  9.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11.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 通事故的;

  12.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 故的。

 

  交通事故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刑法133条作了进一步明确。构成交通肇事罪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3)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4)“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王小琴 哪些情况下的车祸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代位继承有什么特点?构成要件有什么

     一、代位继承制度的特点:  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2、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释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  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和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所生子女;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和

时间:2017-11-22 14:17

11120次阅读

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最高法:民间借贷利率利息问题司法观点集成

  转自: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luohufayuan)  1  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认定问题  关键词|借贷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

时间:2017-11-22 14:16

23725次阅读

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关于应休未休年假工资的计算标准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

时间:2017-09-13 10:04

194次阅读

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有关房地产经济的思考

纵观整个中国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到,自1978年房地产经济试点、萌芽发展以来,中国的房地产经济以一种强势的方式崛起,

时间:2017-09-13 10:09

185次阅读

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最高院:人民法院对约定违约金进行调整应依

  裁判主旨违约金条款是合同主体契约自由的体现,除具有对违约行为的惩罚性和对守约方的补偿性功能之外,还应体现预先确定性和效率原则。约定违约金降低了发生纠纷时合同主体的举证成本,使合同主体在订立合同时即明确违约后果,从而做到慎重订约、适当履约,人民法院对约定违约金进行调整应依法、审慎、适当。  案例索引《西宁凯达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陈险峰股权转让纠纷案》【(2016)最高法民终20号】  争议焦点人民法院对约定违约金进行调整应掌握的原则以及如何进行调整?  裁判意见最高院认为: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

时间:2017-11-22 14:16

23690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