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案例】
2010年7月,任某入职某医疗中心从事化验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8月,该中心为任某缴纳养老保险费。2013年8月起缴纳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未缴纳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2016年7月,中心宣布对职工工资予以下调。2016年11月,任某申请辞职。任某要求医疗中心支付经济补偿金、失业赔偿金。
工资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随意变更。任某离职是因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单方降低工资,不属于自动中断就业,其应获得经济补偿金及失业赔偿金。
【律师说法】
1.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降低工资系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见,原则上降低工资需劳动者本人同意。
2.劳动报酬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决定降薪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将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些手续,降低工资没有法律效力。
3.劳动法第四十七条针对的是计划经济背景下,为激发企业活力,规定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工资水平。这一规定并不能为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工资的行为提供合法性依据,即便系根据企业效益对职工工资进行普遍降低,也应遵循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与程序。
4.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任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单方降低工资,根本原因不可归咎于任某,应认定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来源于中国普法网
1366
律师解答 灵活就业合同不可以随便盖章,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灵活就业合同因此而生效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之后发生违约行为的,行为人需要因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律师解答 加班调休没有有效期,加班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加班调休的有效期,但规定了劳动者如果在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报酬。...
律师解答 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5000元的,需要交税。建筑地的农民工如果工资达到5000元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建筑工地工人的工资普遍较低,大多没有达到5000元的起征点,因此基本不需要缴纳个人...
律师解答 工资没发告劳动局拿回几率较大。公司没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和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并且给予赔偿;仍旧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律师解答 辞职不批的,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获得用人单位的批准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即使单位不批准签字,也可以在30天以...